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延津县城区市政设施日常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6-08-14
项目名称: 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延津县城区市政设施日常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延津招标采购-2026-43
招标公司: 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采购标的物: 市政设施日常维修项目
项目地区:河南 新乡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延津县城区市政设施日常维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延津招标采购-2026-43
2、项目名称: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延津县城区市政设施日常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8,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8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延津招标采购-2026-43-1 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延津县城区市政设施日常维修项目 18000000 18000000 是 180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延津县城区市政设施日常维修项目,对城区市政设施日常维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合格
5.4标段划分: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17日 至 2026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按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所含格式(*.xx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3、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购【2020】10号)要求,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渠道和方式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
4、采购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投诉受理单位):
延津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刘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延津县建设路142号
联系人:刘志勋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礼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牧野区荣校东路1166号润华·金地高铁广场1号楼802室
联系人:刘泽亚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泽亚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