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6-2028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2026-08-14
项目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6-2028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BJCG-HNTT260805
招标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地区:河南 郑州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6-2028 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BJCG-HNTT260805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6-2028 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BJCG-HNTT260805 )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方式:询比 - 公开比选
1.6 采购项目概况:
全省区域内(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及下属 18 个地市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及其他活动方面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 1 )协助草拟、审查、修改、整理合同及法律文书相关工作;( 2 )非诉法律纠纷处理(包括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3 )日常法律事务咨询;( 4 )参与重大经营活动的谈判;( 5 )普法宣传、法律培训活动;( 6 )重要规章制度法律审核;( 7 )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支撑;( 8 )协助处理工商事务和知识产权事务、劳动关系等法律服务;( 9 )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需另行委托,本次采购仅确定折扣);( 10 )其他法律支撑服务。
预算含税金额 130 万元(预算不包含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另行据实结算)。
1.7 标包划分原则: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 3 家,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
综合排名
份额划分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区域
份额分配
含税预算(万元)
第 1 名
份额 1
省公司 45% 、郑州、商丘、开封、信阳、焦作、济源、鹤壁、安阳、濮阳
45%
58.5
第 2 名
份额 2
省公司 30% 、洛阳、三门峡、平顶山、漯河、新乡、许昌
30%
39
第 3 名
份额 3
省公司 25% 、周口、驻马店、南阳
25%
32.5
1.8 最高限价:本项目基于采购基准价格清单进行折扣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系数 100% (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全省区域内(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及下属 18 个地市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及其他活动方面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 1 )协助草拟、审查、修改、整理合同及法律文书相关工作;( 2 )非诉法律纠纷处理(包括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3 )日常法律事务咨询;( 4 )参与重大经营活动的谈判;( 5 )普法宣传、法律培训活动;( 6 )重要规章制度法律审核;( 7 )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支撑;( 8 )协助处理工商事务和知识产权事务、劳动关系等法律服务;( 9 )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需另行委托,本次采购仅确定折扣);( 10 )其他法律支撑服务。
2.2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或订单金额累计达到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以先到为准。
2.3 服务地点:河南省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5 合同签订方式: 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3.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供应商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须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年度考核备案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及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1.2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 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派服务于本项目的律师团队人数不少于 5 人(含团队负责人、驻场律师),均须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其中执业年限达到 10 年及以上的团队负责人 1 名,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且必须亲自参与项目实施;派驻 1 名执业年限达到 3 年及以上的专职律师提供驻场法律支撑服务;其余团队成员的执业年限均达到 5 年及以上。拟派服务团队人员的执业机构需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不予认可。
注:提供以上人员清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律师执业证书等扫描件,及 2026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执业年限以律师执业资格证上首次批准执业年度开始计算;如证书上未载明首次批准执业日期的,应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 / )查询截图。
3.1.4 供应商自 2023 年 08 月 01 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累计金额不少于 30 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政府机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等法律服务合同)。
证明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和能够证明该合同履行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认定金额以累计发票含税金额为准。
注:经现场复核查询,如提供发票存在弄虚作假 [ 如发票无法查验(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index.html )、人为修改等 ] ,将否决响应。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3.1.5 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 ) ”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1.6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和承诺书。
3.1.7 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须提供承诺书。
3.1.8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须提供承诺书。
3.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10 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1.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 年 08 月 0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08 月 0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08 月 0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 “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 ” 或列入(全国 / 河南省) “ 严重负面行为 / 特别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 ” 的(执行范围以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范围为准。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 评审办法 ”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以下简称 “ 平台 ” )发售电子比选文件(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08 月 14 日至 2026 年 08 月 18 日(北京时间,下同);
5.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5.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7 供应商注册 ” 。
5.2.2 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 “ 供应商 ” 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 “ 采购文件领取 ” 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 “ 查看 / 操作 ” 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 “ 支付并下载文件 ” 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支付方式详见 5.3 条款。
5.2.3 获取比选文件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 “ 供应商 ” 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点击左侧菜单 “ 操作手册 ” 模块下载。
5.3 比选文件费用:本项目比选文件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5.4 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潜在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提交,请选择 “ 供应商 ” 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首先点击左侧菜单 “ 我的项目 ” 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 “ 查看 / 操作 ” 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 “ 投标文件递交 ” 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比选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 1 ) 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 2 )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3 )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 4 ) 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 5 )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6.4 以保函、保险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如有):若供应商以保函、保险等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则应在 6.1 条款载明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原件递交至 / (采用线上开具的情况除外,如:电子保函 / 保险) 。
6.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6.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的;
6.5.2 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6.5.3 未按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 供应商注册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 “ 忘记密码 ” 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 “ 新用户注册 ” 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 “ 操作手册 ” 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 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为了避免影响正常响应,请供应商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 个工作日及时办理 CA 证书。 CA 证书收费标准以电子平台为准。已持有平台 CA 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 “ 供应商 ” 身份登录 “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 ” ,点击左侧菜单 “ 操作手册 ” 模块下载。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9005950 (工作日 9:00-18:00 )。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 ,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在线准时参加唱价活动。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 )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 重要提示
为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遏止串通投标(响应)等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对违法违规投标(响应)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健康的营商环境,推进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在招标 / 采购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响应)行为,招标人 / 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 / 采购文件以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从严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有关情况移交监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违规供应商自行承担。发现疑似串通投标(响应)行为,也将记录情况,并重点关注深入核查。
1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祥盛街 8 号附 1 号 1 号楼 13 层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 21 号永和国际广场 B 座 B1806 室
项目负责人:魏娜娜、许萧、吴鹏波、刘站立、边梦琳、王龙飞、隗合飞
电子邮件: weinana.zgtj@chinaccs.cn
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后,通过 “ 我的项目 - 其他阶段 - 项目异议 ” 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 查看完整信息@189.cn )提出。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6 年 0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