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一分局宁海清溪水库枢纽项目缓凝剂采购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 2026-08-14
项目名称: 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一分局宁海清溪水库枢纽项目缓凝剂采购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PC-0111-26J6-FG0946
招标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
项目地区:河南 郑州
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1-26J6-FG0946
一、 采购条件
因PC-0111-26J6-FG0946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宁海清溪水库枢纽项目缓凝剂采购项目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 于2026年8月21日10点前 将竞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宁海县清溪水库枢纽项目工程, 清溪水库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库枢纽、环库防汛道路、交通改复建公路、水库水环境提升及水库向三门湾(宁海、三门)输水干线、支线,工程任务以供水为主、防洪为主,兼顾水环境改善、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坝址以上集水面积 92.5km2,水库校核洪水位 113.74m,水库总库容 8511万m³,正常蓄水位 11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 7440 万 m³,最大坝高 101.00m,水电站装机容量 6000kW,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拦河坝建筑物级别为 2 级;发电引水建筑物进水口建筑物、拦河坝两岸边坡级别为 3 级。
2、采购范围:本次竞价采购缓凝剂,数量约为:240吨。
3、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缓凝剂
掺量胶凝材料0.5%,与现有减水剂适配
吨
240
合计
24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期内缓凝剂的检测报告2份;
2、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授权代理书, 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 供应商必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4、供应商应具有缓凝剂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均可),2023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附合同扫描件或成交通知书,必须显示合同总额)。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企 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
6、供应商需同时提供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供应商如有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
四、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 采用逆向竞拍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单价为落地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款、增值税税金、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项目需要的商检费;产品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该单价、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已包括了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照需方订单要求,限期分批次交货。
3、交货地点:按照需方要求,分批次交货,送至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桑洲镇后沙村一分局宁海项目工程指定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
掺量:0.5-0.7%2
4h 水泥水化热降低率≥30%
室外温度38℃时,室外混凝土初凝时间:≥10h,终凝时间:≥12h
减水率:6%-8%
固含量:(15±1)%
以上指标满足检测依据:GB/T 8076-2025、JC/T2608-20215
5、质保期:卖方所供产品因质量问题而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卖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责。
6、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竞价最优。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8月21日10:00前(北京时间)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获取竞价文件。
(1)已注册的供应商:明确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2)未注册的供应商: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供应商登录”进行响应人注册,完成注册后,明确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3)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首页-服务中心,可下载《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管理手册(供应商端)》、《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2、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
六、竞价文件的递交
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
2、 开启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人。
3、 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咨询入口:网站首页-服务中心-“登录系统,联系您的专属业务顾问”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系人:冯工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联系人:赵文武、周琨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 569844295@qq.com
十、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纪委办公室(查看完整信息)提出投诉。
2026年 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