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局总承包省道310项目沥青砼采购公告
- 2026-09-28
项目名称: 中交三局总承包省道310项目沥青砼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沥青砼、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改性乳化沥青透层
项目地区:河南 焦作
沥青砼采购询价函
现有中交三公局承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省道 310孟州市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需采购一批沥青砼用于现场施工,施工地点: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 省道 310项目施工现场 ,你公司如有意向请于 202 6 年 10 月 01 日 16 时 00 分前予以报价。
一.询价条件
项目简介: 孟州市省道 310改建工程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省道310孟州市河雍街道(太子村)至会昌街道(许村)段改建工程,长度5.134km;第二部分:省道310孟州市会昌街道(廉桥村)至西虢镇(孟州洛阳交界)段改建工程,长度12.135km,总体全长17.27km。
河雍街道太子村至会昌街道许村段,里程桩号 K231+000~K236+134,全长 5.134km。现状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车速 8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段建成通车年限久、重载交通量大,路面裂缝、车辙、龟裂及基层破损病害突出;交安设施破损、设置不规范,中央无分隔设施,不满足现行规范,通行安全及舒适性不足。本次仅对 23m 机动车道进行改建,侧分带、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保留现状。
会昌街道廉桥村至西虢镇孟州洛阳交界段,里程桩号 K236+134~K248+268.5,全长 12.135km。现状为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设计车速 80km/h,历经多次大修及罩面养护。受重载车辆影响,路面车辙、基层损坏严重,路况评定为次、差等级,通行能力受限。因区域路网前后均为一级公路,本段形成路网瓶颈,本次改建提升为一级公路,完善干线路网结构,提升通行服务水平 。
二.询价内容
询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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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AC-13C
吨
43381
送货地点为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026/8-至工程竣工结束
AC-20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掺0.5%抗车辙剂)
AC-20C
吨
63792
改性乳化沥青黏层
PC-3
吨
246.9
改性乳化沥青碎石封层
PC-1
吨
684.94
改性乳化沥青透层
PC-2
吨
443.49
合计
108548.33
磅重交货的材料:按实际过磅净重(吨)进行计量。卖方每车次供货须经买方指定地磅(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地磅)称重,以净重作为数量确认依据。
磅差允许范围: ±3‰;
若现场过磅重量与卖方随车磅单重量偏差在 ±3‰以内,以卖方出厂磅单数量为准;若偏差超过±3‰,则以买方现场过磅净重为准,并作为数量确认依据。
结算周期:每月 11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0 日至本月 11 日;
付款条件: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卖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给买方后 2个月,买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75%的货款,待该批次结算后的4个月支付该批结算材料价值22%,以此类推,直至该批次结算款支付完毕,其他批次支付按照此支付比例支付。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保修(质)金期限为12个月。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因卖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损失的,买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如果买方以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支付,卖方不得拒绝。
支付方式:以网银转账、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供应链支付工具: E信通、云信等方式付清。
本项目试验检测执行《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JTG 3432-2024)、《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3410-2025)以及《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本次招标为招标沥青砼基准价。本次报价基准价:改性沥青以 2025 年 11 月 3 日《百川盈孚()首次公布的 “国内炼厂改性沥青出厂价格” 中对省份品牌及规格挂牌价为计价依据,该网价为 4200 元 / 吨。
调价机制:沥青混凝土( 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掺0.5%抗车辙剂))价格浮动,以《百川盈孚》()首次公布的 “国内炼厂改性沥青出厂价格” 中对应省份品牌及规格的沥青挂牌价为依据执行(如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执行价格以节前第一个工作日第一次网价为准)。沥青网价浮动幅度在 ±5%以内的不予调整,超出± 5%部分,每增加 ±100 元,沥青混凝土(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掺0.5%抗车辙剂))价格相应调整± 4.5 元 / 吨。透层、黏层,封层价格为固定价,不作调整。(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约定全部调价机制条款。)
备注:乙方不得因实际发生数量小于合同暂定数量向甲方提出任何诉求。
要求如实际税率与系统暂定税率不一致,线上线下的不含税单价需保持一致,线下按实际填报,线上以不含税为准,暂定税率推算
三.报价说明和要求:
(一)本合同项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
本项目试验检测执行《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JTG 3432-2024)、《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3410-2025)以及《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买方对原材料的要求 ;
沥青:
粗集料:
细集料 :
矿粉:
外加剂(抗车辙剂):
(二)有合法采购手续,技术指标、环保指标、安全指标等符合国家和施工区域政府相关规定。
(三)计量方式:用磅重方式进行计量。
磅重交货的材料:按实际过磅净重(吨)进行计量。卖方每车次供货须经买方指定地磅(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地磅)称重,以净重作为数量确认依据。
磅差允许范围: ±3‰;
若现场过磅重量与卖方随车磅单重量偏差在 ±3‰以内,以卖方出厂磅单数量为准;若偏差超过±3‰,则以买方现场过磅净重为准,并作为数量确认依据。
(四)沥青混合料原材料实行驻厂验收管理,中标单位须无条件为项目派驻驻厂验收人员免费提供食宿及专用交通工具,保障驻厂人员日常办公、生活及原材料取样、巡检出行需求。
沥青拌合站须配合项目独立设立工地试验室,无偿提供试验室专用场地、基础水电接入条件;同时免费为项目驻站管理人员、试验检测人员统一提供食宿配套,食宿标准满足现场长期驻场办公生活要求。
本工程沥青混凝土所用改性沥青须采用行业一线品牌,参考品牌:山东高速沥青、齐鲁石化沥青、京博石化沥青;投标人亦可选用不低于上述品牌同等质量标准的其他一线沥青品牌,投标时须附品牌资质、产品检测报告供招标人评审;若选用非列明品牌,进场前须提交样品、厂家资质、全套技术资料经招标人、监理联合考察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沥青运输出厂时必须全程施加唯一专用铅封,铅封编号随货单据同步记录;每车沥青运抵拌合站进场时,须由项目驻站人员、监理、中标单位三方共同到场核验铅封完好性、核对铅封编号,同步核查随车质保资料,铅封破损、编号不符或资料不全的沥青车辆一律不予卸车、严禁进场使用。
(五)定价模式:单价形成机制:浮动价,合同结算单价为浮动落地单价。
沥青混凝土( 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掺0.5%抗车辙剂))价格浮动,以《百川盈孚》()首次公布的 “国内炼厂改性沥青出厂价格” 中对应省份品牌及规格的沥青挂牌价为依据执行(如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执行价格以节前第一个工作日第一次网价为准)。沥青网价浮动幅度在 ±5%以内的不予调整,超出± 5%部分,每增加 ±100 元,沥青混凝土(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掺0.5%抗车辙剂))价格相应调整± 4.5 元 / 吨。
透层、黏层,封层价格为固定落地单价,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六)结算 付款: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卖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给买方后 2个月,买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75%的货款,待该批次结算后的4个月支付该批结算材料价值22%,以此类推,直至该批次结算款支付完毕,其他批次支付按照此支付比例支付。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保修(质)金期限为12个月。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因卖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损失的,买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如果买方以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支付,卖方不得拒绝。
(七)报价函加盖公章扫描( 扫描版发送到中国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供应商门户()上发布 。
四.报价时间
参与 时间: 202 6 年 09 月 28 日 11 时 0 0分 至 202 6 年 10 月 01 日 16 时 00 分。
报价时间: 截止 202 6 年 10 月 01 日 16 时 00 分。
五. 联系方式
询价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省道 310孟州市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
联系人:陈蕊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廖军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省道 310孟州市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 026 年 0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