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办公区楼顶防水等维修改造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 2026-09-28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办公区楼顶防水等维修改造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
采购标的物: 办公区维修改造工程、办公区楼顶防水等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地区:河南 洛阳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办公区楼顶防水等维修改造工程(二次)按照《河南省税务系统简易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JTZB-2026-39-1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办公区楼顶防水等维修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评审采购
4.预算金额:360000.00元
最高限价:36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JTZB-2026-39-1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办公区楼顶防水等维修改造工程
360000.00
360000.00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办公区楼顶防水等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偃师区税务局机关及邙岭、首阳山、洛神路等办公区维修改造工程。具体要求详见评审采购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采购范围:采购需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见评审采购文件);
6.根据《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评审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评审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每天8:30—12:0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获取文件方式:
2.1现场获取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19室。
2.2邮箱获取: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发送至邮箱jiantouzhaobiao@163.com(邮箱发送标题为:XX公司报名XX项目,并在邮件中标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代理机构向潜在供应商发送购买评审采购文件账号;潜在供应商按照规定缴纳评审采购文件费用后,代理机构将向潜在供应商发送评审采购文件。报名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售价:评审采购文件每份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启地点):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03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23号
联系人和电话:董先生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1-1919室
联系人和电话:魏女士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026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