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恒丰科技园标准化厂房年度维修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9-28
项目名称: 郑州恒丰科技园标准化厂房年度维修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国企招采-2026-455
招标公司: 郑州航空港恒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标准化厂房年度维修维护项目
项目地区:河南 郑州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 郑州恒丰科技园标准化厂房年度维修维护项目 ,招标人为 郑州航空港恒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郑州恒丰科技园标准化厂房年度维修维护项目
2.2项目编号: 国企招采 -2026-455
2.3建设地点: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内
2.4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101号,为 郑州恒丰科技园标准化 4 栋 4层厂房提供2026年-2027年度维修维护工作。
2. 5 招标范围:为郑州恒丰科技园标准化厂房提供 2026-2027年度维修维护工作,具体实施内容以任务 书 为准 (当合同金额达到 800万元,不再交办任务) 。
2. 6 服务期限: 2026年-2027年度 ( 合同签订生效后至 202 7 年 12 月 31 日 ) ,单个项目期限以任务交办单的工期要求为准。发包人在服务期限内交办给承包人的,且承包人在工期到期前仍未完成的,由承包人继续完成该单项任务直至结束 。
2. 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2.8安全要求: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控制轻伤事故的发生,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 独立 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提供 证书扫描件及 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 “四库一平台”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 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有任职的需承诺中标后可 根据招标人下发的施工任务书 随时撤离其他任职在建项目 ; 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 社保 证明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 时间 至少包括 2026年03月 以来 任意 连续三 个月。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 社保 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 社保 证明)。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 2025年度 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提供 2025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 2)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安全、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
(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注:上述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 4)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 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注: ①上述查询信息需提供查询截图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或行贿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②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 应由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 社保 证明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 时间 至少包括 2026年03月 以来 任意 连续三 个月。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 社保 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 社保 证明) 。如无委托代理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6 年 09 月 29 日 0 9时00分至202 6 年 10 月 20 日 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 登录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6 年 10 月 21 日 0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 》 ( /) 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郑州航空港恒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 8楼
联 系 人: 芦 女士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丁姜瑞
项目组其他成员:杨丹丹、 李奕帅 、张小波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 16号楼C座15层1501
联系人:杨丹丹、丁姜瑞、李奕帅、张小波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tianpingzhaobiao03@126.com
监督单位: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 8楼
联系人:尹女士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 6 年 0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