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2026年信用卡不良资产清收律师库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 2026-09-29
项目名称: 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2026年信用卡不良资产清收律师库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项目编号: CGXM4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采购标的物: 信用卡不良资产清收律师库
项目地区:河南 郑州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委托,就“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2026年信用卡不良资产清收律师库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XM4查看完整信息)组织采购,原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变更为如下内容:
一、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回收服务费费率投标报价(不含税,%) 回收服务费费率投标报价(含税,%) 诉讼服务费投标报价(不含税,元/件) 诉讼服务费投标报价(含税,元/件) 税率(%)
第一中标候选人 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 20.75 22 443.4 470 6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大耀律师事务所 18.63 19.75 424.53 450 6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良骏律师事务所 21.23 22.5 462.26 490 6
第四中标候选人 浙江佳兆律师事务所 21.23 22.5 452.84 480 6
第五中标候选人 河南豫商律师事务所 21.3 22.58 396.23 420 6
第六中标候选人 河南大美圆成律师事务所 20.75 22 424.53 450 6
第七中标候选人 山西慕尚律师事务所 18.87 20 377.36 400 6
第八中标候选人 福建丁可律师事务所 19.81 21 400.94 425 6
第九中标候选人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 21.7 23 424.53 450 6
第十中标候选人 广东云云律师事务所 18.87 20 424.53 450 6
第十一中标候选人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21.36 22 466.02 480 3
第十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卫宁律师事务所 21.36 22 412.62 425 3
第十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华商(郑州)律师事务所 19.51 20.68 433.96 460 6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
2、公示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交通银行供应商门户网站》《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3、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无效)。
如在公示期内无异议,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河南大耀律师事务所、广东良骏律师事务所、浙江佳兆律师事务所、河南豫商律师事务所、河南大美圆成律师事务所、山西慕尚律师事务所、福建丁可律师事务所、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广东云云律师事务所、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河南卫宁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中标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29号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联系人:任亚兰、马文杰、李莹辉
邮箱: jdgf7c@163.com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