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新中镇岭沟村等4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9-29
项目名称: 巩义市新中镇岭沟村等4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巩财磋商采购-2026-57
招标公司: 巩义市水利局
采购标的物: 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技术服务、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河南 郑州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巩义市新中镇岭沟村等4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巩义分中心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14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6-57
2、项目名称:巩义市新中镇岭沟村等4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50,000.00元
最高限价:4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巩财磋商采购-2026-57-1 巩义市新中镇岭沟村等4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服务项目 450000 450000 是 45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巩义市新中镇岭沟村等4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服务项目,主要为巩义市新中镇岭沟村、康店镇南水沟、涉村镇涌泉村、 大峪沟镇智云等4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技术服务。
采购范围:巩义市新中镇岭沟村等4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服务项目所有内容。
项目地点:巩义市新中镇岭沟村、康店镇南水沟、涉村镇涌泉村、 大峪沟镇智云村。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服务期限: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及省市有关技术规定,并取得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采购政策。
2.2 若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价格扣除,则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应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2026年1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信用河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出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的查询时间(截止时点:开标时间之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和提供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稳经济促增长的通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29日 至 2026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巩义分中心系统》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巩义分中心网站》会员,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巩义分中心》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获取磋商文件后请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巩义分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巩义分中心第 1 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供应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巩义分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GYTF)须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凭CA密匙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巩义分中心(/gongyi/)”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完毕。响应文件线上递交需进行CA认证。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巩义分中心第 1 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巩义分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2.备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投标单位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巩义分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的准备工作。
(3)所有供应商(供应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巩义分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及时登记开标联系人信息,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确保投标文件解密、现场答疑澄清、多轮报价等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注: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延时10分钟,40分钟内供应商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巩义分中心网站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环境,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5)监督单位名称: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 巩义市新华路85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代理费收取方式及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下浮6%,由成交人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巩义市水利局
地址:巩义市健康路108号
联系人:宋玉鑫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耘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26号7号楼5层
联系人:王飞、田明阳、刘君君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飞、田明阳、刘君君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