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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公安局智慧侦查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3-12-07

项目名称: 宝丰县公安局智慧侦查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宝财招标-2023-78

招标公司: 宝丰县公安局

采购标的物: 视频采集设备

项目地区:河南 平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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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宝丰县公安局智慧侦查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8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宝财招标-2023-78

2、项目名称:宝丰县公安局智慧侦查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910,400.00元

最高限价:49104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宝财招标-2023-78-1 宝丰县公安局智慧侦查中心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4910400 49104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宝丰县公安局智慧侦查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分析研判装备、全景查询系统、物联网智能终端取证系统、视频采集设备、LED显示屏等技术侦察配套设备,详见采购清单。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 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截图。(有效查询结果为采购公告发布日之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内所附资料真实有效,并附承诺书原件一份(格式自拟,必须含有“我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内相关证明材料属实,若弄虚作假愿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及损失”的文字内容,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真伪的权利。若发现投标人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成交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08日 至 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

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ggtz/19072.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紧急通告”,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人民西路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舒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与康平路交叉口(郑东商业中心)C区1号楼9层902号

联系人:王旭滨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旭滨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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