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有限公司S9-315/10变压器一台转让公告

  • 2024-09-27

项目名称: S9-315/10变压器一台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 JQ410002240014

招标公司: 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变压器

项目地区:河南 郑州

免费查看原文

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S9-315/10变压器一台转让 项目编号: JQ410002240014

公告开始日期: 2024-09-27 公告截止日期: 2024-10-16

资产转让方式 : 整体转让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看样联系人: 王利娜 18530026905

标的名称: S9-315/10变压器一台

评估价值: 9650元 评估机构: 河南中盛联盟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豫中盛评报字【2024】第023号 评估基准日: 2024-06-24

核准(备案)机构: 郑州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9-05

核准(备案)号 :

规格 台 存放地 郑州市惠济区南阳路北段粮仓路1号

资产来源 购买

标的说明

重大事项揭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次转让资产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标的资料图录、幻灯投影、图片、视频、新闻媒介等)仅作参考,所作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认可产权交易合同模版中的所有内容,并应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方面的瑕疵、不知悉产权交易合同中的内容等问题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3.本次转让成交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按照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受让方应于资产移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运走并完成清理工作,拆除和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

5.受让方进行拆除、装卸运输时,不能破坏场地及相关财产。发生损坏的,应当无条件恢复其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保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1700358474 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

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南阳路北段粮仓路1号

批准单位: 郑州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形式: 批复

批准文件: 郑州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有限公司变压器资产处置的批复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告延期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1500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相关附件: 交易合同模板.pdf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系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中心联系人: 吴女士、陈先生 中心联系人电话: 0371-66285738、0371-66285739

中心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