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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电梯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9-28

项目名称: 清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电梯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清采磋商-2022-19

招标公司: 清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标的物: 电梯项目

项目地区:河南 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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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业务综合楼电梯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14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清采磋商-2022-19

2、项目名称:业务综合楼电梯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50,000.00元

最高限价:6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业务综合楼电梯项目(第二次) 650000 65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清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电梯(两部)项目(详见第四部分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120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供应商) 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设备制造厂商或代理商:

3.1.1投标人 (供应商) 若为电梯设备制造厂商,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曳引式客梯(A级)和特种设备 (电梯)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A级及以上) 或提供符合以上 要求的新版许可证;

3.1.2投标人 (供应商) 若为代理商,应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 或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新版许可证,同时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满足上述对制 造商的资质要求;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公司成立不足一年 的从成立之日算起) 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的投标担保函) ;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企业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 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

3.6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有关问题: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1信用查询主体:非招标方式采购(磋商、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由评审小组,通过评审系统在线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

3.6.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6.3信用查询时间点: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查询记录为准。

3.7、投标人 (供应商) 提供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截图) ;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 司不得同时投标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

3.9投标人 (供应商) 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 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 进行核实,投标人 (供应商) 对核实须配合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 单位电子签章) 。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8月31日 至 2022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清丰县京开路12号

联系人:兑利乔

联系方式:13703486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濮阳市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政府综合楼东南角二楼

联系人:张团杰

联系方式:0393-7219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团杰

联系方式:0393-721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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