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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宋寨棚户区及庙王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3-05-28

项目名称: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宋寨棚户区及庙王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207-411151-04-01-676620

招标公司: 漯河市泰榕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地区:河南 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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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宋寨棚户区及庙王棚户区改造项目 , 已 经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漯河市泰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 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 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宋寨棚户区及庙王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 2 建设地点 :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 ;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宋寨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07-411151-04-01-217295):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169201㎡,总建筑面积约38930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339692㎡,地下总建筑面积约4961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期和二期新建安置房、商品房、社区配套服务用房、地下人防及车库、地下储藏室及设备用房等主体建筑,配套建设安置区、商品房内道路硬化、绿化、围墙、水电气管线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

庙王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2207-411151-04-01-676620)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 288850㎡,住宅和商业总建筑面积约860477㎡,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约767898㎡,住宅地上总建筑面积约644595㎡,住宅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02690㎡;商业总建筑面积约92579㎡。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期和二期新建安置房、商品房、商业、社区配套服务用房、地下人防及车库、地下储藏室及设备用房等主体建筑,配套建设安置区、商品房、商业、学校内道路硬化、绿化、围墙、水电气管线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建设内容包含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人防设计、 景观设计 、 外网设计 及后续施工过程中的优化、深化设计等 ); 2.工程施工及采购(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备案、保修责任期的技术服务、缺陷修复及负责管理协调配合工作等。3.其他应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内容。

2.5项目总投资:约323200.00万元

2. 6 工期 要求 :总工期 1050 日历天 , 其中设计工期 90 日历天,施工工期 960 日历天 ;

2. 7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 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10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 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须提供2022年0 6 月 01日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新入职不足6个月的,提供从入职次月起至今的社保证明);

3.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技术类) 高 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 2022年0 6 月 01日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新入职不足6个月的,提供从入职次月起至今的社保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要求);

3.6本 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 4)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企业。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3-04-03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04-24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04-24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泰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路漯河新区办公室四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95-3195058

代理机构 : 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普惠路与榆林北路交叉口升龙广场 1号楼A座220 4 室

联系人: 郑停停 张亚晨 李晨阳

联系电话: 0371-56666861 15713887280 19939345333

监督部门: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 441号

监督电话: 0395-316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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