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检察院计财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 2025-06-06
项目名称: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招标公司: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计财处
项目地区:河南 新乡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 财政部门审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院采取市场竞价方式处置设备一批,请有意购买者积极报名参加竞价购买。
一、处置资产概况
摄像机、碎纸机、照相机、扫描仪、执法记录仪、车载集成勘察箱 等 办公设备 。
二、处置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最高价成交。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报名截止时间: 202 5 年 3 月 19 日 至 3 月 21 日
报名地点: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 205 室
单位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能清晰反映单位年检情况)、本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单位法人和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检验后退回)。
四、竞价方式
现场踏勘、限时报价。
1. 我院安排各竞价单位现场踏勘,时间 3 月 19 日 - 3 月 21 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各报名单位按照我院电话通知约定的时间,在相关人员的带领下踏勘。
2. 报名单位现场踏勘后,于次日 18 : 00 前完成报价。
五、竞价处置方式
在所有竞价单位看完现场并递交完竞价文件后,由计财处会同检务督查处、办公室部门进行评审。
六、竞价人须知
(一)竞价时,当最高报价低于标底价时,我院有权重新组织竞价。
(二)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拆除费、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负担。
(三)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四)成交单位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若有物资被拿走或损坏,按该物品入账价值的 10 倍赔偿。
(五)处置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通知各竞价单位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欢迎有条件的单位参与竞价!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 5123518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计财处
202 5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