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征集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的公告
- 2025-06-06
项目名称: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征集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的公告
招标公司: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标的物: 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
项目地区:河南 新乡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提升政府招标采购服务工作质效,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 工程建设 项目 、 货物采购项目、服务采购项目三种类别 代理服务机构 , 择优组建 新乡经开区 招标代理 机构名录 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政府采购代理资格以及良好的纳税记录;
(二)资信状况良好,近 3年未发生违规违法行为、未受过行政监督部门处罚;
(三)具有良好的政府投资项目的代理业绩,近 2年累计完成代理政府项目 总 金额 1500万元以上 , 项目代理业绩不少于 5个;
(四)招标代理机构成立并实际运行满 3年以上;
(五)有固定办公场所,拥有不少于 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六) 具备符合 政府采购开评标场所功能标准的场地 (含 监控系统、电子评标设备等),且通过财政部门验收备案;
(七)建立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八)具备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及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
二、申报资料清单
符合报名条件的代理机构可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纸质资料:
(一)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代理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四)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材料(可以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查询);
( 五 )从业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和近 3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 六 )机构办公场所平面图、实景图 等 证明资料;
( 七 )承诺书。出具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承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代理项目,并承诺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回避制度及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及同意遵守本单位的招标代理机构库管理相关制度;
( 八 )近 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cr/list)无相关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纸质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同时将全套资料扫描成 PDF电子格式拷贝在U盘或光盘,一并密封送交到联系地址。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三、入库遴选程序
(一)申报受理
1.时间:2025年 6 月 6 日 — 13 日(工作日上午 8:30-12:00, 15:00 - 18:00 )
2.地点: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 永兴街与经纬路交叉口智能制造产业园 5楼507室 ) 联系人: 王紫怡 ( 3686026 )。
(二)评审流程
1.资格条件审查:对代理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2.综合评价评分:从项目业绩(30%)、服务团队(25%)、信用等级(20%)、场所规范性(15%)、材料完整性(10%)五方面进行量化评分。
3.结果公开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动态退出机制
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代理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将立即终止其代理资格,并将其清理退出项目代理库:
1.以营利为目的,违规收取超出采购文件制作、邮寄成本以外的“包装费”“服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2.代理机构内控不完善、工作不负责、业务不熟悉,采购活动组织过程中出现程序性错误;
3.评审现场组织混乱,不能高效引导采购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开标、评审现场未全程录音录像或录音录像资料保存不完整;
4.未经业主同意擅自修改标书,伪造、篡改损毁投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5.不履行保密义务,透露投标人信息,泄露标底、评审专家信息,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参与组织围标、串标;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
有以上情形并被清退的代理机构,将按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 纳入省级信用监管体系,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申请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新乡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附件: 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xlsx
新乡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