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皇陵管理处办公用房2层一栋
- 2025-06-06
项目名称: 北宋皇陵管理处办公用房2层一栋
项目编号: 202565571
招标公司: 北宋皇陵管理处
项目地区:河南
项目 名称
北宋皇陵管理处办公用房 2 层 1 栋
项目 编号
202565571
项目 所在地
巩义市杜甫路 84 号北宋皇陵管理处
挂牌起始日期
2025 年 6 月 9 日
挂牌期满日 期
2025 年 6 月 20 日
标的 信息
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北宋皇陵管理处办公用房 2 层 1 栋
标的编号
202565571001
标的所在地
巩义市杜甫路 84 号北宋皇陵管理处
挂牌价格 ( 元 /年 )
270000
租赁资产 现状
空置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河南诚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年4月30日
租赁标的对应评估值 ( 元 /年 )
256900元/年
核准(备案)
单位
巩义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
保证金 设定
缴纳 金额 及时间
10000 (公告期内)
收款单位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及银行
账号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3查看完整信息14399
缴纳方式
银行转帐(须用本人账户或单位基本帐户缴纳)
竞价 信息
竞价时间
2025 年 6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开始 (须为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加价幅度
500
竞价条件
挂牌公告期满后, 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 承租 方,采用 “ 网络竞价 ” 方式 确定承租方。 若没有意向 承租 方 参与,重新申请发布 交易 公告 。
重大事项揭示
1、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是 否 √
2、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是 否 √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挂牌公告期满后,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若没有意向承租方参与,重新申请发布交易公告。
标的展示 时间
公告期内
联系人 及 联系电话
张利娟
出租方概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巩义市风和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紫荆路街道新兴路 107号
法定代表人
许雅单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81MA9LCHBG5N
单位性质
国有企业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
易
条
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年,租金递增3%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当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 承租方具有独立的法人机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经济能力;
4.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如承租方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报名 方式、资格审查及保证金交退
报名 方式
1 、 意向 承租 方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 。 (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及入库信息变更程序 ”。 (详见 公共服务 ——下载专区))。
2 、 注册通过后, 及时在公告期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 缴纳保证金 (详见此公告) , 并 登录系统报名 , 显示 “已报名 ” 视为 报名成功 。 详见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产权交易 - 竞买人 操作手册 ” (详见 公共服务 ——下载专区) 。
3 、报名期限 2025 年 6 月 9 日 9 时 0分 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 17时0 分
资格审查
此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意向 承租 方竞得标的后,备齐相关资料到 出让方 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及时与 出让方 签订合同。
保证金交退
网上竞价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 承租 方 保证金于 5 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得标的的 承租 方 保证金在其与 出让方 签订合同并支付完价款后原渠道退回 。 (重要提示:竞得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拒不履行合同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在竞得标的后放弃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退还的保证金由 出让方 上缴国库 。 )
注册、报名技术咨询(服务)电话: 4009980000
竞价须知
第一条:意向 承租 方 必须按照该项目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产权交易下的竞价系统参与报价。
第二条:竞价活动由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组成。自由竞价期时长为 10 分钟,时间截止即进入限时竞价期(时长 30 秒)。竞价采用加价方式进行,各意向 承租 方 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此次竞价活动系统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加价幅度为 500 )
第三条:限时报价期内,各意向 承租 方 的每次有效报价即成为当前报价;在一个限时报价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下一个限时报价期;在一个限时报价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成为本次竞价活动的成交价格。
第四条:本次转让标的物委托底价详见此次公告,竞价阶梯以竞价系统为准。
第五条:意向 承租 方 输入竞价系统的报价未确认前可撤回或更改,经确认后不得撤销。
第六条:在规定的报价时段内,所有意向 承租 方 均未报价的,竞价活动终止,有意向 承租 方 报价的,最高报价的意向 承租 方 为最终 承租 方 (最高报价以竞价交易系统记录为准)。
第七条 竞价活动结束后,竞得人通过系统自行打印竞拍结果。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出让方 有权终止该标的物的竞价活动:
(一)在竞价活动中,出现标的物损坏或灭失的;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
(三)其他应终止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