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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公安局卢氏县看守所异地新建项目新增项目-土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6-06

项目名称: 卢氏县公安局卢氏县看守所异地新建项目新增项目-土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LSGZ[2025]109-ZC077

招标公司: 卢氏县公安局

采购标的物: 土建工程异地新建项目钢筋防护网

项目地区:河南 三门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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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卢氏县看守所异地新建项目新增项目-土建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7日08时4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5-34

2、项目名称:卢氏县看守所异地新建项目新增项目-土建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10,577.41元

最高限价:1310577.41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LSGZ[2025]109-ZC077-1 卢氏县看守所异地新建项目新增项目-土建工程(三次) 1310577.41 1310577.41 是 1310577.41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人:卢氏县公安局

5.2、项目名称:卢氏县看守所异地新建项目新增项目-土建工程(三次)

5.3、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5-34、LSGZ[2025]109-ZC077

5.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5、项目概况: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增加钢筋防护网、接待室大门幕墙装修、化粪池1座、东侧护坡改挡墙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7、招标控制价:¥1310577.41元

5.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9、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10、建设地点:卢氏县看守所

5.11、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所表示的全部内容

5.12、保修期限: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质保期执行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2、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已参加社会保险(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5、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缴费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磋商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07日 至 202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响应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点击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bzzx/008001/moreinfo.html

办理CA证书:/bzzx/008001/20231102/4defc9b5-408e-47f2-9e9f-1f376a06ee1f.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6月1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7.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同时,响应人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响应人承担责任。

7.3、响应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等因素,因响应人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开标等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7.4、开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响应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7.5、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7.6、采购人不组织响应人踏勘现场。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开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卢氏县公安局

地址:卢氏县靖华西路

联系人:王拥军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晟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中原路1365号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11号楼510室

联系人:刘江南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江南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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