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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嵩县农业农村局嵩县建筑垃圾处理再生利用EPC项目招标公告

  • 2025-06-06

项目名称: [暗标]嵩县农业农村局嵩县建筑垃圾处理再生利用EPC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401-410325-04-01-3692563

招标公司: 嵩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标的物: 建筑垃圾处理再生利用EPC项目

项目地区:河南 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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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农业农村局嵩县建筑垃圾处理再生利用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嵩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洛阳创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农业农村局嵩县建筑垃圾处理再生利用EPC项目2、采购编号:嵩政采公开-2025-38项目编号:嵩县工施招标(2025)0019号项目代码:2401-410325-04-01-369256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嵩县农业农村局嵩县建筑垃圾处理再生利用EPC项目,项目拟建于天城路南边,跨城关镇韩村和青山屯村、何村乡李村,规划占地面积约85.35亩,建设规模为20万吨/年。主要建设再生骨料处理车间5261.76平方米、压制砖处理车间3086.56平方米,建筑垃圾、炉渣卸料堆放区,渣土、轻物质、废金属、配料区,成品晾晒区,暂存区,公用辅助车间,配套建设供配电工程、消防工程及给排水工程等。4、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天城路南边,跨城关镇韩村和青山屯村、何村乡李村。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3580000元。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6、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自筹资金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8、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勘察(详细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工艺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等相关工程设计任务)、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范围内的内容,以及配合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竣工验收(包括试验、检验、第三方检测、验收等),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9、工期:12个月完成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部内容。10、质量要求:(1)勘察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4)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11、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14、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设计负责人要求: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勘察负责人要求: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设计、勘察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与以上人员均不能为同一人。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可作为牵头人,且每个联合体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单位。(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须予以认可;递交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5年06月06日 至2025年06月13日24:00 ,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27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 开标二室 。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嵩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县城白云大道与玉泉街交叉口向南50米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 洛阳创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元华国际中国银河证券三楼

联 系 人: 曹淑华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监管部门: 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孟丽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暗标]嵩县农业农村局嵩县建筑垃圾处理再生利用EPC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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