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物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5-06-06
项目名称: 宝丰县人民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物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41048151BFD00075
招标公司: 宝丰县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物: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物品
项目地区:河南 平顶山
项目名称 宝丰县人民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物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E41048151BFD00075 招标人 宝丰县人民医院
交易分类 政府采购-货物类 行政监管单位 其他
相关公告
* 宝丰县人民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物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 宝丰县人民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物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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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22 11:59
宝丰县人民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物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宝丰县人民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 PIVAS)物品采购项目公开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宝丰县人民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 PIVAS)物品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宝丰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NHH2023-40
2、项目名称: 宝丰县人民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 PIVAS )物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1062399.00 元
5、最高限价: 1062399.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 PIVAS )物品采购
1062399
1062399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1 、 采购内容: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 PIVAS)物品采购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6.2、质量要求: 合格 ;
6.3、交货及安装期: 签订合同后 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
7、合同履行期限: 同交货期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包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1 1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 投标人须提供的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3 年 8 月 23 日至 202 3 年 8 月 29 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 宝丰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报名需凭 CA数字证书通过 宝丰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供应商(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售价: 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1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 宝丰县 )》
五、 投标文件开启
时间: 2023 年 9 月 1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 宝丰县 )
1.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 宝丰县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紧急通告”,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宝丰县人民医院
地址:宝丰县城关镇东大街 150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河南华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街道 22号院19号楼东2单元11层南3号
联系人 :朱女士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相关标段及附件
宝丰县人民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物品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包) 我要投标
• [招标文件] [已固化]-[招标文件] -物品采购固化文件.ge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