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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兴港租赁有限公司租赁物机器设备转让公告

  • 2025-07-10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兴港租赁有限公司租赁物机器设备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 JQ4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郑州航空港兴港租赁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租赁物机器设备转让

项目地区:河南 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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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兴港租赁有限公司租赁物机器设备转让 项目编号: JQ4查看完整信息

公告开始日期: 2025-07-10 公告截止日期: 2025-07-24

资产转让方式 : 整体转让

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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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联系人: 仝亮亮 查看完整信息

标的名称: 郑州航空港兴港租赁有限公司租赁物机器设备

评估价值: 269.22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亚评报字(2025)第224号 评估基准日: 2025-03-31

核准(备案)机构: 河南港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6-26

核准(备案)号 :

规格 存放地 郑州市航空港区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兴飞科技(惠州)信息产业科技园

资产来源 判决

标的说明

重大事项揭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物系转让方以融资租赁形式出租给承租人,因承租人无力偿还转让方租金,转让方对标的物进行处置,所有权归属转让方;资产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标的资料图录、幻灯投影、图片、视频、新闻媒介等)仅作参考,所作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认可产权交易合同模板中的所有内容,并应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方面的瑕疵、不知悉产权交易合同中的内容等问题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3)本次转让成交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按照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4)受让方在付清全部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运走并完成清理工作,拆除和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

(5)受让方在拆除及装卸运输时应服从管理,遵守现场秩序及管理要求,严禁不服从管理规定,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野蛮装卸运输。受让方安排的设备、车辆及人员需符合相关规定,装卸运输时应做到安全第一,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6)受让方进行拆除、装卸运输时,不能破坏场地及相关财产。发生损坏的,应当无条件恢复其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7)买受人在取得设备时需向设备保管方(第三方公司)支付3.5万元人民币费用作为设备保管费,该笔费用无法开具发票,详细情况请咨询郑州航空港兴港租赁有限公司。

(8)资产展示地点: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和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兴飞科技(惠州)信息产业科技园 ;联系人:仝亮亮;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郑州航空港兴港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子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MA44JDMY5W 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

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航空港兴港大厦C座15楼1510室

批准单位: 河南港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形式: 其他

批准文件: 河南港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纪要【豫港投资本纪〔2025〕12号】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是指信息披露期满后,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心的网络竞价系统进行动态递增报价,将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3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相关附件: 网络竞价操作细则.pdf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系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中心联系人: 吴女士、陈先生 中心联系人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中心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93号中国平煤神马金融资本运营中心10楼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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