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广汇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全国成品冷链运输业务招标公告
- 2025-07-16
项目名称: 郑州广汇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全国成品冷链运输业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郑州广汇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河南 郑州
PART 1 货主简介
郑州广汇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是一家集生产、销售、研发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速冻食品企业,地处中原腹地,交通快捷便利,拥有郑州新郑厂区、焦作武陟厂区两个生产基地。我司主要生产和经营台烤类、面点类、调理类、酱卤类四大系列产品,拥有现代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物流系统和销售网络,专业化的销售团队。
PART 2项目简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对2025年全国成品冷链运输业务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通告如下:
PART 3 招标说明
一、招标内容
公司成品仓库至全国配送和原料发货地至公司仓库的冷藏运输项目。
二、投标方要求
1.投标方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2.投标方须提供公司简介、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材料。
3.投标方经营范围以冷链物流配送为主,具有健全的冷链物流网络或优势线路。
4. 投标方具备2万吨/年以上的冷链运输能力,需提供完税证明及对应运输合同复印件佐证。
5. 投标方车辆须具备可供实时查询在途温度和位置的条件。
6. 投标方如中标需交纳5万元线路风险押金。
三、标书取得时间
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31日期间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可到郑州广汇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储运部(地址:河南省新郑市薛店镇谢新线《河南省进口肉类备案冷库》广汇食品集团储运部)办理报名事宜,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省外运输单位可采取快递邮寄方式提供上述资料,获取标书。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如投标方中标却不能按中标结果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招标方有权扣除其投标保证金,重新选择新的合作伙伴。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转入招标方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如未中标,保证金将于次月20日前办理无息退款事宜,但因招标方财务流程导致的合理延迟除外,中标人保证金转为线路风险押金。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
对公账户 :(仅接受公对公转账)
户 名 :郑州广汇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河南省新郑市支行
账 号 : 1702 0241 0920 0128 693
五、运费结算方式
运费实行月结,次月2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
六、招标答疑
投标方自标书取得之日起,如有疑问可于2025年7月31日前采用电联或面谈方式沟通,投标方提出的疑问及招标方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记录,作为招标文件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人:毛灯武
电话:180 9637 8168
七、投标报价
分区域按线路进行整车和零担报价。零担报价时,肉制品按吨报价,面制品按件报价;原料仅整车报价。
八、投标文件报送
1.投标时间:自标书取得之日起(2025年7月11日)即可参与投标,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下午17:00前。
2.文件送达地址:河南省新郑市薛店镇谢新线《河南省进口肉类备案冷库》广汇食品集团储运部办公室 毛灯武收。
电话:180 9637 8168
座机:查看完整信息
九、开标事宜
1.开标时间:2025年8月5日9:00点。
2.开标地点:郑州广汇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基地3楼会议室。
3.开标方式:公司招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见证揭标。
4.评标程序:由集团领导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确定中标方 。招标方保留对同一线路拆分授予多个中标方的权利,且无需额外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就报价构成进行现场答辩,投标人未能在24小时内响应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十、投标文件编制及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分为正本与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方将投标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加印封条。对于密封不符合要求(如未密封、未加印封条、封条破损等)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不予接受,并于收到投标文件当日告知投标方。
投标文件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封面、标书各页,投标函、报价单等都需由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须附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请加盖公章或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确认。
十一、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企业简介或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同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方承诺其报价已包含冷链运输全过程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附加费、过路费、车辆维护费、异常气候应对成本等),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运费。
3.投标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投标或中标合作过程中不得向招标方工作人员提供佣金、礼品、奢华娱乐等有价值的贿赂,否则按违约处理,三年禁入或终止合作。
4.投标方出现以下情况,招标方有权扣除投标方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合作:
4.1围标、串标;
4.2不履行投标承诺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正式运输合同或在合同履行期内单方终止服务;
4.3伪造证明、证书、合同等相关证件;
4.4其他违反本次招标书约定要求或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
5.认可招标方的评标程序及原则。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所有投标文件、报价单及相关材料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投标方不得因理解歧义主张不利于招标方的解释。
6.招标方不向中标方、落标方解释中标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标准(价格、能力、服务等权重)由招标方最终确定,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7.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8.招标文件各区域线路运量、产品尺寸体积由招标方提供历史数据作为参考。
9.投标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投标。
10.投标方中标后,按招标方通知领取《冷链货物运输合同》,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署。逾期未签署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方有权另行选择合作方。
11.招标方将报价作为首要评选条件,并对投标方自有车辆实力、物流管理能力、服务口碑(派车时效、到货时效等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甄选。
12.投标方联络方式:
投标单位: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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