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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 2025-08-14

项目名称: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ZFYCGZ20250701

招标公司: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标的物: 电动妇科检查床新生儿生命体征监护仪医疗设备

项目地区:河南 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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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公告

时间: 2025-08-14 浏览量: 104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YCGZ20250701;

2、项目名称:郑州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

标段 设备名称

质量层次 数量

预算单价

(万元)

预算总价

(万元)

三 新生儿生命体征监护仪 国产 2 4 8

六 电动妇科检查床 国产 5 1.6 8

a) 项目地点: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b) 交货期:第三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第六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

c) 质保期:第三标段:3年;第六标段:2年;

d)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内有关标准及规定;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照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仅需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郑财购〔2021〕12号)文件精神,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 年第 104 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如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提供相关证明及情况说明;

3.2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7 年第 104 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提供相关证明及情况说明;

3.3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提供相关证明及情况说明;

3.4.供应商应具备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并在过去三年没有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产生诉讼或纠纷的过错方。(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符合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1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

报名方式:本次采购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郑州市妇幼保健院采购项目报名表》(见附件)以彩色PDF版(以上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报名表Word版发送到邮箱sfycgb2021@163.com。邮件主题为“郑州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第 标段+(公司名称全称)报名资料”。

四、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审核合格后,方可领取采购文件。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具体磋商时间及地点通过报名表中登记的邮箱号进行电子邮件通知,请注意查收邮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郑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仅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宜居健康城院区(郑州市京城路与康体西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联系人:赵老师(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采购项目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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