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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千斤乡中心学校2025-2026学年营养餐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8-26

项目名称: 新县千斤乡中心学校2025-2026学年营养餐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新财磋商采购-2025-71

招标公司: 新县千斤乡中心学校

采购标的物: 营养餐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项目地区:河南 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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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新县千斤乡中心学校 2025-2026 学年营养餐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9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5-71

2、项目名称:新县千斤乡中心学校 2025-2026 学年营养餐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98,000.00元

最高限价:798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新财磋商采购-2025-71-1 新县千斤乡中心学校 2025-2026 学年营养餐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798000 798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包括食堂食材主、副食及调料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5.2质量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5.3质保期:按照国家及食品行业质量管理规定执行[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安全合格产品,且有保质期的物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总保质期时间的2/3 以上(含)];

5.4供货周期:一个学年度(2025秋季开学-2026春季学期结束),一学年供餐天数暂定为200天(以当年年度实际在校学生数量及学生在校时间为准);

5.5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学校食堂;

5.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已落实;

5.7本次采购共1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一个学年度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响应截止之日止。)

4.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4.3本项目适用无感投标(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对投标人资格全面实行免承诺“无感投标”,潜在投标人无需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无需书面承诺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无需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我评估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以下证明材料等条件后即可参加投标。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表示自我评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资格条件,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具有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基本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自我评估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27日 至 2025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3.方式:3.1投标企业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下载磋商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

3.2请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监督机构: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监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县千斤乡中心学校

地址:河南省新县千斤乡街道

联系人:邹功林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典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查山乡未来路1号门面房1-1

联系人:罗琼莉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琼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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