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许昌绕城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公开招标
- 2025-09-04
项目名称: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许昌绕城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ZT17-JCZX-2025-1113
招标公司: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项目地区:河南 许昌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许昌绕城项目经理部沥青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招标人为 中铁十七局集团 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许昌绕城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许昌绕城高速 XCJT-3标项目,位于河南省长葛市境内,起于长葛市,止于禹州市,起讫里程为K34+800~K54+800,全长20km,合同工期: 36个月;合同金额13.83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枢纽互通1处、服务型互通2处、收费站2处,特大桥1153米/1座(交叉角度60度,主桥 98+170+98 米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转体施工,引桥30米预应力砼组合箱梁),大中桥1002米/11座,60米U型槽下穿郑郑万高铁,路面面层约51.44万㎡,混凝土24万方,以及路基土石方600万方、防护等工程。
2.2 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 一 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 613 号令);
( 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27 号, 2013 年修正);
( 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2 号, 2013 年修正);
( 5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 13 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 6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 2021 〕 26 号);
( 7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 2023 〕 298 号);
( 8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 2023 〕 299 号);
( 9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沥青混凝土 -01包件
( 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招标物资 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许可和认证要求: 投标方 的沥青混凝土生产及运输 过程中必须满足《许昌市绕城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试行)》要求;
( 3 )生产能力: 投标方需满足日产沥青混凝土 3000 吨的要求;
( 4 )财务能力: 投标人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投标人 近两年( 20 2 3 - 202 4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投标人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 报价 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 注册 资本金 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并且有不少于 1500 万元人民币的垫资能力;
( 5 )质量保证能力: 招标物资供应商 具有完善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生产的沥青混凝土 质量 需 符合 JTG_F40-2017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 6 )供货业绩: 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有良好业绩,不存在产品抽样检测中因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或供货的情况,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7 ) 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8 )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包件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线上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 202 5 年 9 月 5 日 8 时 00 分 -2024 年 9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 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 CA 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 CA 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 - 小鹿课堂 - 帮助中心 - 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申请所需资料:
①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见附件 2 );
②标书费银行转账凭证(云采平台线上缴款无需提供)。
5.3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 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 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标书款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线上缴款,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 990查看完整信息3024
户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 ( 集采中心 )
请在备注栏注明: 招标编号 - 项目简称 - 包件号 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从基本户汇出,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5.5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202 5 年 9 月 2 5 日 上午 10点前缴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5 年 9月 25 日 10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 1) 铁建云采( )
(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 开标
8.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202 5 年 9月 25 日 10时00分至11时00分。
(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9.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联系人: 石 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许昌绕城项目
地址:河南省长葛市坡胡镇中铁十七局许昌绕城项目
铁建云采平台技术支持: 400 6296 888
202 5 年 9 月 4 日
附件 1 招标物资包件清 单
序号
招标人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使用单位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LQHNT-01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AC-13C(玄武岩)
m³
13453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许昌绕城项目
500
50000
2
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AC-20C
m³
18760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许昌绕城项目
3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AC-25C
m³
20912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许昌绕城项目
注: 此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结算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附件 2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 ZT17-JCZX-2025-1113
申请人名称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电话
电子邮箱
邮 编
公司地址
发票开具信息
是否需要开票:不需要 ¨ 开收据 ¨ 开发票 ¨
纳税人识别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开票用):
地址及电话(开票用):
发票备注栏信息: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法人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说明:把填写完整可编辑的 WORD 版及盖章扫描版同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主题备注为: XX 公司购买项目 XX 物资 XX 包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