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十五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枢纽经济发展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9-05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十五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枢纽经济发展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郑港财采磋商-2025-67

招标公司: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

采购标的物: 十五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枢纽经济发展规划项目

项目地区:河南 郑州

免费查看原文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十五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枢纽经济发展规划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8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67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十五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枢纽经济发展规划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60,000.00元

最高限价:126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郑港财采磋商-2查看完整信息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十五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枢纽经济发展规划项目 1260000 126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梳理“十四五”期航空港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枢纽经济发展现状,分析“十五五”期形势要求,明确航空港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枢纽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制定提升交通枢纽功能地位、建设现代交通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客货运输服务水平的具体措施;研究构建具有枢纽特色的产业发展模式,打造以国家物流枢纽为依托的产业组织模式,谋划一批具有航空港区特色的产业项目。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服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相关部门组织通过验收,满足采购人要求

5.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响应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响应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响应人为无效响应;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内容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并按要求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响应人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按照郑港财〔2022〕11 号、郑财购〔2021〕12 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08日 至 2025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响应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9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赠之路口)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人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响应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响应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签到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16号楼

联系人:卢李勇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B座8楼

联系人:刘振亚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振亚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