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教育体育局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废标(终止)公告
- 2025-09-05
项目名称: 商丘市睢阳区教育体育局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废标(终止)公告
招标公司: 商丘市睢阳区教育体育局
采购标的物: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项目
项目地区:河南 商丘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商睢财采竞-2025-2
2、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市睢阳区教育体育局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项目
3、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发布日期 发布媒介 标段
2025-08-20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商丘市睢阳区教育体育局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第一标段(包)
5、开标日期:
标段 日期
商丘市睢阳区教育体育局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第一标段(包) 2025-08-29 09:00:00
二、废标(终止)原因
2025年08月29日评标结束后,在整理评标资料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河南诺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凌金科技发展 (河南)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谈判文件规定,不应享受价格扣除,但评审结果对河南诺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凌金科技发展 (河南)有限公司给予了价格扣除。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一条,“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调查核实后,同意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说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丘市睢阳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万达路与侯恂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恒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恒通国际5层
联系人:李静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