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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公安局保安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2025-09-05

项目名称: 巩义市公安局保安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招标公司: 巩义市公安局

中标公司: 巩义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保安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河南 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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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巩义市公安局保安服务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负责局机关等区域人力防范、消防、安全防范等安保服务。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2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1)因我局办公区域属于机密级,局枪弹库属反恐防范重点目标二级单位,是我市安全保卫重点单位,安保服务具有特殊性,对安全保卫的要求非常高。

(2)巩义市境内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综合性(拥有人防、技防资质)保安服务公司唯有巩义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一个。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长期《保安服务许可证》,公司业务覆盖安保服务全门类业务,是省保安协会理事单位,多次获公安部、省市公安系统先进工作单位荣誉称号,是巩义市一支重要的社会安全防范力量。

(3)该公司长期为我局提供安保服务,管理规范,安保人员素质较高,责任心强。对现有场地、消防设备布局、监控设备设施、周边环境熟悉,在防火、防盗、防恐、防爆等安保方面经验丰富,业务熟练,具有处置各种突发应急事件的资源和经验。

(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规定情形:“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我局办公区域为公共服务区域,涉密级别为机密级,局枪弹库属反恐防范重点目标二级单位,本项目的安保服务具有特殊性,只能从特定的供应商处采购。

(5)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的规定,此次招标项目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200万元/年。

(6)此项服务若更换安保服务主体,将会导致在现有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

鉴于以上原因,为确保这项特殊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巩义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巩义市杜甫路100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张立新 巩义市委党校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孙朝旭 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杨玉恩 巩义市农业农村局 高级经济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05日17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09月05日17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12日17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巩义市公安局

地址:巩义市永新路

联系人:李建涛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巩义市新华路85号

联系人: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马奔、姜克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1.pdf 专家论证意见3.pdf 专家论证意见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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