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购置龙吸水排涝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5-09-05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购置龙吸水排涝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郑港财采公开-2025-66
招标公司: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采购标的物: 龙吸水排涝车项目
项目地区:河南 郑州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购置龙吸水排涝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
【信息时间:2025-09-05 17:51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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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购置龙吸水排涝车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8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5-66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购置龙吸水排涝车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郑港财采公开-2查看完整信息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购置龙吸水排涝车项目 3000000 3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招标范围:购置龙吸水排涝车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保期:整车质保期不低于2年,发动机、液压系统质保期不低于3年;
5.4质量要求: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并通过项目验收评审;
5.5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08日 至 2025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9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9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开标活动由监督部门全程现场监督。投标人通过网络递交标书、远程解密,不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通过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获取开标活动现场监控视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星港办公区3号楼
联系人: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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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和刚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洵美路16号19号楼
联系人:陈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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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春林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