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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洛宁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服务项目二标段-入围结果公告

  • 2025-09-22

项目名称: 洛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洛宁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服务项目二标段-入围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洛宁公开-2025-40

招标公司: 洛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中标公司: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

采购标的物: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河南 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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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公开-2025-40

2、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洛宁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19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洛宁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服务项目,对洛宁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公务用车提供定点维修服务及定点保险服务。本次采购通过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定点维修服务入围6家供应商,定点保险服务入围2家供应商,分别承担洛宁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及定点保险服务;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划分:共划分二个包,

1包:洛宁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2包:洛宁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

4.入围需求:1包入围供应商数量为 6 家,至少淘汰1家且淘汰率不低于20%;2包入围供应商数量为 2 家,至少淘汰1家且淘汰率不低于20%;

5.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框架协议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一年。采购人视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框架协议)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满足征集人要求。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洛宁政采招标(2025)0024号-2洛宁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12号中原农业保险大厦6层601号、7层701号、8层801号35.000%评审价格:0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洛宁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对洛宁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公务用车提供定点保险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满足征集人要求。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满足征集人要求。洛宁政采招标(2025)0024号-2洛宁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0号1幢2001-2003、2005、2008、2009室25.000%评审价格:0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洛宁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对洛宁县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公务用车提供定点保险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满足征集人要求。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满足征集人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高兴辉(组长)、黄艳艳、张峰、吕冬红、孙栋栋(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入围供应商在领取入围结果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每家入围单位:3000.00元。

收费金额:6,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一室。 2.公告日即为入围结果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入围结果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入围结果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入围结果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3.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入围结果供应商发出电子入围结果通知书,入围结果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入围结果通知书加盖有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4.各有关当事人对入围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入围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5.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洛宁县委大院后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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