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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广播电视台全媒体宣传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 2025-09-30

项目名称: 河南广播电视台全媒体宣传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招标公司: 中共周口市川汇区委宣传部

中标公司: 河南广电大象传媒有限公司河南广电大家经媒有限公司河南广北大象传媒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主媒体宣传合作项目全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项目地区:河南 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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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河南广播电视台全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河南广电大象传媒有限公司凭借平台优势,协调河南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资源对川汇区经济社会亮点工作进行宣传推介。利用大数据技术优势,对川汇区提供监测服务。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负责对川汇区重大活动进行直播。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98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河南广电大象传媒有限公司,是河南广播电视台台管、台属企业,河南广电大象传媒有限公司依托河南广电全媒体优质资源,在亮点策划、宣传制作、融媒体制作分发、大型活动承办等方面独具优势。专家小组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河南广电大象传媒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花路18号河南广播电视台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陈东军 周口广播电视台 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关东明 周口市审计局 会计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赵凯翔 周口联通公司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7日17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身份证件原件),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周口市川汇区委宣传部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行政新区综合楼

联系人:党瑞莉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周口市川汇区财政局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中州大道中段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论证意见1.pdf

* 论证意见3.pdf

* 论证意见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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