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南蒲街道樊屯小学,长垣市崇德小学餐厅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 2025-10-14
项目名称: 长垣市南蒲街道樊屯小学,长垣市崇德小学餐厅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25-FNXYZB-004号
招标公司: 长垣市南蒲街道樊屯小学
项目地区:河南 新乡
2025年度@长垣市南蒲街道樊屯小学、长垣市崇德小学餐厅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长垣市南蒲街道樊屯小学、长垣市崇德小学餐厅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FNXYZB-004号
2、项目名称:长垣市南蒲街道樊屯小学、长垣市崇德小学餐厅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控制价:基本价为100%,根据学校每两周一次向周边商超询价的基础上优惠最少3%。
5、采购需求
(1)规模按采购人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向采购人供应学校餐厅所需食材,包含米类、面类、粮油类、调料类、蔬菜类、肉类、面条类、蛋类、水果类、牛羊肉类、冻品类、奶类等,所需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且在保质期内,并保证所供食材安全健康并可追溯产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满足长垣市南蒲街道樊屯小学和长垣市崇德小学不少于2000人/天用餐的食材供应。
6、包号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六个包
A包:米类、面类、粮油类、调料类
B包:蔬菜类、肉类、面条类、蛋类
C包:水果类
D包:牛、羊肉类
E包:冻品类
F包:奶类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应提供2人(包含2人)以上健康证;
(3)投标人须承诺在供货时,食材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涉及肉类的投标人须承诺在供货时提供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投标人须承诺配合采购人在抽检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投标人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人在2022年01月01日以来的省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未检出不合格产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29日-2025年08月04日,上午08:00-12:00;15:D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
2)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系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
4)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如系委托报名)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文件开启后由资格审查人员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人)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8月1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垣市。
五、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8月1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垣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