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电建核电公司中煤永城电缆桥架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 2025-10-20
项目名称: 中国电建电建核电公司中煤永城电缆桥架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河南 商丘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
一、采购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中煤永城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机组工程 电缆桥架 材料,计划使用 项目工程款 用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煤永城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机组工程项目部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内,永城市老城区城南,候岭乡小蒋庄村东侧,北距老城区约3.3km,东北距永城新城区约6.0km,西南距裕东电厂约250m,厂区西距小蒋庄村约120m,东距元庄约200m,南距矿区铁路约200m,东北距日月湖景区约900m,距白庄约350m,东侧紧邻小青沟。
2、竞标范围:电缆桥架
3、采购数量:见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标准
材质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钢制热浸锌电缆桥架
详见询价清单
详见技术规范书
钢制热浸锌+Q235A冷轧板
吨
100
含盖板、隔板、连接件、紧固件、调节件、封头、连接线等
2
耐火电缆桥架
详见清单附件
详见技术规范书
钢制热浸锌+Q235A冷轧板+钢结构防火涂层
吨
20
3
耐火电缆桥架
详见清单附件
详见技术规范书
铝合金6063(LD31)/5052(LF2+钢结构防火涂层
吨
20
4
铝合金电缆桥架
详见询价清单
详见技术规范书
铝合金6063(LD31)/5052(LF2)
吨
380
5
防火隔板
δ=5mm
耐火等级 F2
无机耐火板
㎡
3000
注: 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采购数量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在进场计划中确定。 此次为框架采购,本次采购的范围是涵盖了本项目全部的电缆桥架,且项目执行期间除防火隔板,其余桥架单价执行浮动价格,本次招标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若后续进场计划累计总量超过材料框架采购清单预估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 采购型号规格:详见附表“中煤永城电缆桥架报价表”,若后续实际供货型号规格不包含在竞标清单范围内,对其的结算单价执行框架采购合同签订吨单价,结算单重以供应商提供且经买方书面认可的重量为准。
4、交货时间:分批到货,供货周期为2025年11月至项目结束(预计2026年11月),每批到货以买方采购单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中煤永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
6、质量要求: 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规范要求。
7、质量证明文件: 提供与所供产品批号相对应的质量证明书,如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需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章的质量证明书复印件3份,并注明原件所在处。质量证明文件随货同行。
8、包装:按国家相关标准包装,交货时货物需带有标识(标识包括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炉批号,重量等主要信息),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9、 计重方式:
货到项目后,买方项目收货人员组织山东电力咨询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及卖方(以下简称“五方”),依据技术协议及合同清单共同进行进行抽检。具体规则如下:
偏差判定标准: 若抽检发现重量正负偏差超过投标人提供且合同约定的理论重量的±3%,则该批次货物不予结算;
不合格处理条款:
货到工地后若验收不合格,供应商须按招标人要求在48小时内将不合格产品清退出施工场地,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运输、保管及工期延误等全部损失。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证书、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 2022年至今, 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且需提供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作为印证材料)。
3、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4、竞标响应人应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询价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询价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竞标响应人必须是电建核电公司或电建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如果为非合格供应商,需在报价截止前成为合格供应商。
8、竞标响应人的资质证明资料由我司报审业主方,必须经过业主和业主聘请的监理部门审批通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0月25日14时00分前 (北京时间)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响应人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
(1)已注册的供应商: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2)未注册的供应商: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供应商登录”进行响应人注册,完成注册后,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3)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首页-服务中心,可下载《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管理手册(供应商端)》、《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2、本次竞标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本次竞标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0月27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工具下载: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门户服务-下载中心-中国电建采购招标平台投标管家。
2、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
响应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响应人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制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后果。
3、 各响应人须登陆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4、响应文件的开启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开标工具全流程远程在线开启。
5、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人。
6、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咨询入口:网站首页-服务中心-“登录系统,联系您的专属业务顾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3-3号楼1618室
邮 编: 250100
联 系 人: 黄燕荣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huangyanrong@powerchina-ne.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 位: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huangyanrong@powerchina-ne.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查看完整信息)提出投诉。
2025年 10 月 14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1.3
采购代理机构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1.4
采购项目名称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1.5
项目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3.1
采购范围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3.2
交货时间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3.3
交货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3.4
质量要求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1.9
现场踏勘
☑不组织
1.10
预备会
☑不召开
2.2.1
竞标响应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5日10时00分前
2.2.2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 24日16时00分前
2.3.1
对竞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3日10时00分前
3.2.3
报价要求
1、 竞标人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竞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竞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价。
2、防火隔板采用固定单价,桥架采用可调单价,调价方法见附件:合同单价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技术资料、质量保修、售后服务、利润等各项费用。配套供应桥架所需内、外连接板、跨接铜编织线及成套连接螺栓,其中成套连接螺栓按照实际需用数量提供。
3、提供的发票为国家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采用一票制。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天
3.4.1
响应保证金
1 、形式:采用竟标保证金形式。
2、金额:贰 万元人民币 。
3、竟标保证金在线收取,系统在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供应商按此账号递交保证金。
4、保证金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5、保证金须通过竞标响应人的对公账户提交,不允许通过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私人账户提交。
6、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竞标响应人和中标人退还竞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将退还至竞标响应人的汇款账户。
未缴纳保证金的响应人/竞标人做否决投标处理
3.5.2
财务情况表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3.5.3
业绩情况表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3.5.5
诉讼及仲裁情况
近3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封面盖单位章,响应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
平台全流程,电子版一份,不需纸质版文件
响应文件电子版
1、集采平台上传的电子竞标响应文件为准。
2、需提供报价单电子表格一份。
4.2.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4.2.2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6.3
评审方法
详见第三章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10万元
10
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 全流程 □ 半流程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中标服务费
本次竞标无中标服务费
11.2
货款结算
1、先货后款。卖方凭买方授权的验收人员签字确认的收货凭证办理结算,结算数量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准。
2、结算付款
到货验收合格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买方收到发票时间为准)向买方提交到货总金额100%、税率为13%国家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备注处注明合同编号,以及由买方仓库管理员签字(代签无效)的随货同行清单原件及到货款金额95%的“财务收款收据”(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经买方审核无误后60天内办理支付。
质保金金额为货款总价的5%,待项目机组移交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卖方负责提交金额为总货款5%的“财务收款收据”(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提交买方,经买方审核无误后,向卖方支付剩余5%的质保金。
备注:不允许提偏差,否则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11.3
付款方式
电汇
11.4
价格调整
详见第四章合同附件:合同单价计价方式。 基准价时点: 2025 年 10 月 10 日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股份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响应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或标段中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
(17)被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者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列入受限供应商名单(黑名单),且在受限期内;
(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安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10预备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采购平台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在采购平台公布。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短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若需)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若需)
(8)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报价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4.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若以下要求与本章第1.4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章第1.4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参加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响应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方案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A)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有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A)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B)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A)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2(B)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采购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A)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B)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采购平台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启程序
(A)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启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采购人代表;介绍本次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分标情况和参加询比的单位情况;
(4)采购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工作纪律;
(6)主持开启:
A、请参加询比的派代表(至少2名)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议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提出。
B、开启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按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逆序进行开启,即按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
C、介绍开启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开启人、宣读人、记录人、监督人姓名;
D、进行开启:宣读人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纸质版正副本份数、响应保证金情况、交货地点、报价等内容。
E、宣读完毕,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确认开启记录,有异议现场举手提出;无异议则打印开启记录表,由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同时请采购人代表、宣读人及记录人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审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供应商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启会议结束。
(B)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采购平台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并公布开启记录表。
5.3 开启异议
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审
6.1 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方法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7.2 成交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在采购平台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
8.1 重新询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获取采购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2)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3)到响应截止时间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4)有效供应商不足3个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采购的。
8.2 不再询比
重新询比后,供应商或有效供应商仍少于3个的,可改用其他采购方式。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公告/邀请函所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A) 半流程:供应商按照本章节3.7的要求编制纸质版响应文件,并按照本章节4的要求进行密封、标识、递交、修改与撤回。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响应文件准时参加开启会议,现场开启并签字确认开启结果。
(B)全流程:供应商通过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为规范公司采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各包件竞标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竞标响应人递交的竞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竞标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竞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竞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标”的,按照竞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竞标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竞标响应人递交的竞标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竞标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3)依据有限数量制原则未进入详评的。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供应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审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审价
3.2.1评审价仅作为计算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审价计算公式
评审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3.2.3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3.2.4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根据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若功能缺失或非主要指标(指没有打“*”的)不达标,每一项增加报价的0.5%。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报价部分满分为50分,商务部分满分为30分,技术部分满分为20分。
响应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3.3.2报价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1)
按评审价计算报价得分,偏差及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3.3.3商务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2)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3.4技术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3)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报告中阐明。
2、本采购项目将视具体情况推荐一至三名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推荐的原则进行,推荐结果将在评审报告中载明。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者。
3、评审报告可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审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表1:
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5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一
评标价
50
一、评标基准价确定:
以满足竞标响应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二、得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2、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1 分;
3、本项最低得分30分。
合计
50
表2:
商务部分评审细则(满分3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一
投标文件完整性、响应性
4
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评价,其中完整性占2分,响应性占2分,最优为要求的商务、技术、报价文件齐全且无商务偏差得 4 分;商务、技术、报价文件不全但无商务偏差得 3 分;商务、技术、报价文件齐全但商务偏差得 2 分;商务、技术、报价文件不全且商务偏差得 1 分。注:与投标报价的完整性挂钩,与商务部分偏差挂钩。
二
生产能力
4
铝合金电缆桥架、 钢制热浸锌 电缆桥架年生产能力多少吨,生产能力最高得 4 分,生产能力下差30%内得 3 分;生产能力下差60%内得 2 分;超过60%得 1 分。
三
销售业绩
3
对投标人生产能力及近3年销售业绩进行评价,销售业绩均满足的情况下业绩最多得 3 分;业绩最高下差30%得 2 分;业绩下差60%内得 1 分。
四
财务状况
3
对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主要对负债、利润总额、净利润等)进行评价,负债率最低且净利润最高得 3 分;负债率最高且净利润最低得 1 分;其余情况得 2 分。
五
商务部分偏差
2
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无偏差得 2 分;交货期等偏差得 1 分。
六
投标报价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2
根据投标报价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投标报价完整各分项报价均齐全且报价合理得 2 分;投标报价合理但不完整,缺少任一项得 1 分;投标报价不合理但完整,得 1 分。
七
银行资信
2
有银行资信等级证书AAA,计 2 分;
银行资信AA或无不良记录证明或评估机构AAA,计 1 分;
未提供不计分 。
八
竞标报价的经济性(评标价与买方投标价对比得出)
10
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未提供得 0 分。
合计
30
表3:
技术部分评审细则(满分2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一
履约能力及交货进度保证措施
6
1、组织供应方案、供应能力和仓储能力;
2、交货进度保证措施和方案;
本项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2 分。
二
质量保证及检验报告
4
1、 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承诺;
2、 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
3、国家、行业有关的生产、质检标准、检验报告的提供情况;
本项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2 分。
三
售后服务方案/技术方案及承诺
4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技术服务方案及承诺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2 分。
四
技术部分偏差
2
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最低得 1 分。
五
技术指标
4
评价投标的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满足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得基本分2分;
(2)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须严格遵循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详实填报,对技术参数存在正偏离且具有显著技术优势的,每项给予1-2分的加分奖励,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分。
合计
20
1 /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