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魏紫学校体育中心三年租赁权公告
- 2025-10-20
项目名称: 洛阳市魏紫学校体育中心三年租赁权公告
项目编号: ZL4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洛阳市魏紫学校
采购标的物: 租赁权
项目地区:河南 洛阳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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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洛阳市魏紫学校体育中心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ZL4查看完整信息
公告开始日期: 2025-10-20 公告截止日期: 2025-10-29
资产出租方式 : 整体出租
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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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联系人: 潘兴亮 查看完整信息
标的名称: 洛阳市魏紫学校体育中心三年租赁权 拟出租期限 3年
评估价值: 89280元/年 评估机构: 河南中飞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中飞价估字(2025)第134号 评估基准日: 2025-07-23
核准(备案)机构: 老城区财政局(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9-28
核准(备案)号 : 老财文【2025】39号
房屋坐落地址 魏紫路与赵粉路交叉口西北角 房屋户型
小区名称 体育文化中心 建筑面积(㎡) 2325
房屋朝向 东南 建成时间 2015-03-26
设计用途 体育文化服务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所在层数 1,3,4 房屋总层数 5
室内配置 体育用途 目前现状 运营
标的说明 洛阳市老城区文化体育中心 101 室、301室、401 室 房屋招选要求: (1)该公共体育场馆应以体育为主,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通过免费和低收费开放等方式,为广大群众日常健身提供方便(每天免费时段不低于6小时);(2)承租方租用该场馆的开放服务时间、收费标准应符合《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的相关要求,场馆以低收费为主;(3)承租方完成洛阳市老城区魏紫学校交办的经双方商定的赛事举办计划,为体育赛事提供场地服务保障,每年不少于6场赛事;(4)承租方应为日常全民健身、体育培训、文化娱乐活动等提供场地或人员或技术服务保障;(5)场馆内体育设施设备,空调、照明等需承租方进行投入并做日常维护;(6)承租方组建专业项目团队负责场馆日常运营,并将运营团队成员向洛阳市老城区魏紫学校备案。(7)承租方负责加强场馆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和运用,按洛阳市老城区魏紫学校要求定期向洛阳市老城区魏紫学校提供全面的运营管理数据;(8)承租方应将场馆作为固定场所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会团体,定期举办公益性质体育培训活动。
重大事项揭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 转让标的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是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装修改造(免租期)事项约定: 无
2、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事项约定: 承租方承担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洛阳市魏紫学校 法定代表人: 梅荣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查看完整信息8828J
住所: 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道北五路北侧与经七路西侧交汇处
批准单位: 老城区财政局
批准形式: 批复
批准文件: 老城区财政局关于对洛阳市魏紫学校体育中心招选请示的批复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支付要求:
根据先付后用、按全年缴纳的原则,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房租,剩余租金应在对应到期日前30日内,向甲方足额支付下一年租金;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应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
2.租金支付要求: 根据先付后用、按全年缴纳的原则,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房租,剩余租金应在对应到期日前30日内,向甲方足额支付下一年租金 ;
3.租金调整方式: 无 ;
4.出租资产使用用途要求: (1)该公共体育场馆应以体育为主,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通过免费和低收费开放等方式,为广大群众日常健身提供方便(每天免费时段不低于6小时);
(2)承租方租用该场馆的开放服务时间、收费标准应符合《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的相关要求,场馆以低收费为主;
(3)承租方完成洛阳市老城区魏紫学校交办的经双方商定的赛事举办计划,为体育赛事提供场地服务保障,每年不少于6场赛事;
(4)承租方应为日常全民健身、体育培训、文化娱乐活动等提供场地或人员或技术服务保障;
(5)场馆内体育设施设备,空调、照明等需承租方进行投入并做日常维护;
(6)承租方组建专业项目团队负责场馆日常运营,并将运营团队成员向洛阳市老城区魏紫学校备案。
(7)承租方负责加强场馆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和运用,按洛阳市老城区魏紫学校要求定期向洛阳市老城区魏紫学校提供全面的运营管理数据;
(8)承租方应将场馆作为固定场所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会团体,定期举办公益性质体育培训活动。
5.意向承租方申请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资产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资产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资产或拒付租金;
6.出租房屋未办理房产证,部分特殊行业存在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的可能,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否则应对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原承租方未放弃优先购买(承租)权时:优先购买权人须按照交易程序提出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经审核通过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并与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一起参与交易活动并进行报价或竞价。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价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承租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5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承租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与出租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处置方式:若未成交,则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若成交,交易保证金不转为交易价款,待双方签署交易合同后,出租方出具退保证金说明,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承租方;若出租方未能按时出具退保证金说明,且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纳超出公告中要求的保证金金额或全部的交易价款,承租方可持交款凭证办理退保证金手续,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承租方。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的,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用于弥补出租方、第三人或交易中心损失。
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洛阳市魏紫学校.pdf 国有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竞买方或投资方).doc 资产承租申请书.doc 资产承租申请书--样本.doc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1、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请在公告期内登录网址:/lyclient/(洛阳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平台),点击“免费注册”按要求填写信息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公告【相关附件】:《国有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竞买方)》。
2、注册成功后,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注册时的本人/单位账户交纳)。《申请书》可点击公告【相关附件】下载。
3、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中心联系人: 邵女士 中心联系人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中心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洛阳会展中心A区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