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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妇幼保健院关于燃气锅炉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 2025-10-24

项目名称: 信阳市妇幼保健院关于燃气锅炉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招标公司: 信阳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标的物: 燃气锅炉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河南 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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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近期拟遴选一家燃气锅炉维保公司,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单位报名参与,相关说明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信阳市妇幼保健院燃气锅炉维保。

2.预算金额:3.7万元/年(2台)。

3.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对上年服务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否则我院有权不续签合同)。

二、参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必须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等资质证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20(工作日时间内)。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信阳市新六大街1号

信阳市妇幼保健院4号楼四楼,院办公室

四、报名需携带材料(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保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说明材料。

5.单位简介(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概不退还)。投标文件需密封,在密封页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 维保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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