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区信达建设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
- 2025-10-27
项目名称: 周口市淮阳区信达建设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HA2025CQ000240
招标公司: 周口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河南 周口
周口市淮阳区信达建设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 交易机构: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周口市淮阳区信达建设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HA2025CQ000240 监测编号 G32025HA1000175
转让底价 1031.5464 万元 债权金额(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5-10-27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1-24
项目概述
周口市淮阳区信达建设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
标的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周口市淮阳区信达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所在地区 河南省/周口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成立时间 2022-07-27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626MA9LP1W72P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医院管理;餐饮管理;供销合作社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规划设计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股东决定
职工人数(人) 3人 金融分类
股东数量(个) 1 股份总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周口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前一年度 2025 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5338.782054 万元 13460.71805 万元 1878.064004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万元 -80868.15 万元 -80868.15 万元
审计机构名称
河南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类型 月报
财务报表日期
2025-09-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5338.782054 万元 13460.71805 万元 1878.064004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万元 -80868.15 万元 -80868.15 万元
备注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名称 河南合正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周口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5-10-21 评估基准日 2025-09-30
评估价格(万元) 1031.5464 评估总资产(万元) 15483.35
评估总负债(万元) 13460.72 净资产(万元) 2022.640000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周口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600MA9N8Q201B 所在地区 河南省/周口市
是否国资 是 是否联合转让 否
注册地(地址) 河南省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大道与天山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 经营规模 小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朱丽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金融分类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转让方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00000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000000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周口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资监管机构所属地区 河南省/周口市
上级批准单位 周口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25-08-12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周口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二八词会议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交易方式说明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是
是否因产权转让导致
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
披露方式 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披露媒体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500 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易所初审后)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
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费用、拍卖佣金和部分交易价款
价款支付要求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接受并执行《周口市淮阳区信达建设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方案》。2.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如受让成功,可将保证金抵作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及交易费用;如受让未成功且未发生违约情形,则无息全额返还保证金;如因意向受让方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或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能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能按时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则其原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对转让方的违约金,不予退还。3.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如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程序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转让。4.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5.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变更之日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按比例承担或享有。6.意向受让方应详细了解并认可标的企业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7.标的企业债务债权由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8.标的股权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及相关手续费,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由受让方及转让方各自承担。9.涉及周口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标的企业提供的项目借款14916.5214万元及相关利息由受让方代标的企业承担。自股权转让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向转让方偿还股东借款1491.65214万元,该笔偿还时间作为转让方股东借款计息期的起点。项目预售后1个月内偿还借款2237.47821万元;后续按不超过5个月一个节点,分4次还清,每次还款分别是2237.47821万元、2237.47821万元、4474.95642万元、2237.47821万元,均利随本清。(该条款所列款项限期自股权转让完成后24个月内支付完毕,利息按年化利率4.5%计算,最终利息以实际支付日为基准)。 10.受让方须争取做到项目盈利,但具体营利亏损数额转让方不承担责任,转让方只享受固定收益,收益为土地前期投入部分的3%(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该固定收益应在转让方退出项目公司时由受让方一并支付。1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关于标的公司项目合作开发不再承担任何付款及还款义务。若因市场行情、受让方等原因造成项目亏损,亏损部分应由受让方全部承担,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1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未完成实缴,并于2025年9月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及注册资本金。本次交易完成后,注册资本金的实缴义务由受让方按股权比例承担。。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标的再行挂牌转让,对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未能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交易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4)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6)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8)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次日起 2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否
交易机构联系人 周口分中心 许琼琼 中原产权 兰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项目附件
材料名称 下载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