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公共充电网络惠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合同信息
- 2025-12-16
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驿城区公共充电网络惠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合同信息
招标公司: 驻马店市驿城区同达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公共充电网络惠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项目地区:河南 驻马店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 驻马店市驿城区同达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 ): 河南成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 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驻马店市驿城区公共充电网络惠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2. 工程地点: 驻马店市驿城区 ;
3. 工程规模: /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 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
即: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 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张胜利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肆拾伍万元整, 小写 :( 450000.00 元)。
其中:
(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无 。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无 。
( 3)施工阶段服务酬金: 含在监理酬金中 。
( 4)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含在监理酬金中 。
( 5)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含在监理酬金中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同招标人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工期。
2. 相关服务期限:
(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 3)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本工程开工之 日开始,至 质量缺陷期满 止。
(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驻马店市驿城区 。
3.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委托人 : ( 盖章) 监理人 : ( 盖 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 的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