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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镇人民政府周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12-18

项目名称: 清河镇人民政府周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方财磋商采购-2025-74

招标公司: 方城县清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河南 南阳

免费查看原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清河镇人民政府周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方财磋商采购-2025-74

2、项目名称:清河镇人民政府周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25,677.00元

最高限价:302567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方财磋商采购-2025-74-1 清河镇人民政府周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3025677 3025677 是 302567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招标内容:本项目位于清河镇周庄村。该建设项目包括:道路、排水、亮化、广场、公厕、美丽乡村标识牌等分项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2、质量要求:合格;

5.3、工期:90日历天;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相关法规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本单位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成立不满一年的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企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8.拟派任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10.投标人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主体库信息原件。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需与投标文件对应信息相一致,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方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9日 至 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

3.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南阳方城分平台)》(),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南阳方城分平台)网站下载专区)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供应商须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南阳方城分平台)》网站“下载专区 ”中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磋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 /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网站下载专区栏发布的“南阳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 cn)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供应商需提供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专区 ”中下载。

(2)下载文件及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务必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进行操作,在开标之前确保CA数字证书有效,且不能进行续费延期、更换或重新绑定等操作。若因CA数字证书问题、文件未及时下载或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各供应商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查看完整信息。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因投标人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30分钟内)无法及时解密,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4)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响应人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响应人及时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方城县清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方城县清河镇

联系人:倪崇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邦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一号智荟城811

联系人:赵冰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冰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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