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 2025-12-18
项目名称: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公司: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碳排放预算试编制服务
项目地区:河南 新乡
一、询价内容
1. 采购人: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项目名称:新乡市碳排放预算试编制服务。
3. 项目范围:
3.1 严格按 照现行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时完成约定的编制服务。
3.2 制定合理计划和实施能够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工作程序,为甲方的委托事项提供合理保证。
4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 5 年 12 月。
5. 报价要求:本次询价为一次报价,报价为含税价总价。投标人需要充分了解此次询价业务内容,认真填写报价,若报价出现错误,不能更改,按原报价执行。
二、合格报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报价人为合法经营资格,具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询价内容。
2. 报价人自 2022 年 1 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独立完成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没有被 “ 信用中国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 “ 中国政府采购 ” 网站( )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时间、地点、文件
1. 报价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5:00 。
2. 报价文件送至: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甲 1 号楼 1430 室。
3. 本次询价通过线下纸质版形式进行操作,报价人须将报价相关报价单、业绩证明装订成册,以上文件每页及封面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或不符合规定 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 报价文件装在一个文件包中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
四、供应商确定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其他要求
1. 与本次业务有关的交通费由报价人承担 ;
2. 报价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