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民政局巩义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示范点购买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 2025-12-19
项目名称: 巩义市民政局巩义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示范点购买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巩财磋商采购-2025-84
招标公司: 巩义市民政局
中标公司: 巩义市康宁残疾人托养中心
项目地区:河南 郑州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5-84
2、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民政局巩义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示范点购买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巩财磋商采购-2025-84-1 对全市范围内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以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能力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康复、同伴支持、家庭支持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 巩义市康宁残疾人托养中心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43号 293,900.00 元 评审总得分:82.33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巩义市民政局巩义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示范点购买服务项目 /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服务内容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董寅生、李城生、曹建鹏 (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按服务类型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10,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2.定标日期为2025年12月19日;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4.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巩义市民政局
地址:巩义市行政西街9号
联系人:曹建鹏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顺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紫荆路街道金岭大厦八楼810室
联系人:雷帅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帅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