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辅助生殖,儿童保健专项能力提升项目及危重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第七批进口产品论证意见公示
- 2026-02-04
项目名称: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辅助生殖,儿童保健专项能力提升项目及危重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第七批进口产品论证意见公示
招标公司: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标的物: 核磁呼吸机、核磁监护仪、辅助生殖儿童保健专项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地区:河南 洛阳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辅助生殖、儿童保健专项能力提升项目及危重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第七批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核磁呼吸机1台、核磁监护仪1台、无创氧分压/二氧化碳分压监测仪2台(进口产品)、全自动精浆生化1台。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50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非单一来源采购,拟部分采购进口产品。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李波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郭敏 洛阳市中医院 副高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王健智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 副研究员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尚敏 洛阳市中心医院 主任医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王小庄 洛阳市市场监管局 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6年02月05日08时30分 至 2026年02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02月05日08时30分 至 2026年02月11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请各潜在供应商对该公示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异议。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一并递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洛阳市财政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民生路1号
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瑞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80号16幢3层5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