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孟津区税务局黄河路办公区院内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简易)公告
- 2026-03-25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孟津区税务局黄河路办公区院内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简易)公告
招标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孟津区税务局
采购标的物: 办公区院内改造工程
项目地区:河南 洛阳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孟津区税务局黄河路办公区院内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复,具备采购条件。中乐信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孟津区税务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简易)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孟津区税务局黄河路办公区院内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
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孟津区税务局黄河路办公区院内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预算金额:390634.58元
6.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
7.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1.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2.采购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后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其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5本项目资格后审,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 11日8:30-12:00,14:30-18:00。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与长夏门街创新中心13楼。
3、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均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与长夏门街创新中心13楼。
3、逾期送到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与长夏门街创新中心13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外网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孟津区税务局
地址:洛阳市孟津区会盟大道413号
联系人:乔女士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中乐信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与长夏门街创新中心13楼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