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第一批)合同信息
- 2026-03-26
项目名称: 驿城区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第一批)合同信息
项目编号: GF-2012-0202
招标公司: 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利局
采购标的物: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项目地区:河南 驻马店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委托人: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利局
监理人: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驿城区 2025 年大中型水库移民
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第一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利局
监理人(全称): 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驿城区 2025 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第一批 );
2 .工程地点: 驻马店市驿城区境内 ;
3 .工程规模: 硬化 C25 砼道路长 32 . 846km ,原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面层 1 . 04km , 1 . 5mx2m 盖板涵 1 座,漫水桥 1 座,蔬菜大棚 8 座, 180m 深机井一眼,护坡三处,坑塘整治两处,游园两处,项目区公示牌 49 处等;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文件;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
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李来文 , 身份证号码 : 410782 ******** 0032 注册号 : 41 **** 72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叁拾伍万贰仟贰佰玖拾捌元 。
合同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包括:
1 .监理酬金: 352298 元 。
2 .相关服务酬金: / 。
其中:
( 1 )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
( 2 )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
( 3 )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
( 4 )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
2 .相关服务期限:
( 1 )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 2 )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1 月 1 日始,至 1 年 / 月 / 日止。
( 3 )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 4 )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25 年 10 月 28 日。
2 .订立地点: 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利局办公室 。
3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委托人: 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利局 监理人: 中鼎景宏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
住所: 住所: 郑州市纬五路 12 号 ***
* B 座 10 楼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450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货 法定代表人或某授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路支 行
账号: 账号: 255 ****** 716
电话: 电话: 0371-67 **** 05
传真: 传真: 0371-67 **** 05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 . 2 . 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 . 2 . 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
2 .监理人义务
2 . 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 . 1 . 1 监理范围包括: 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
2 . 1 . 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 。
2 . 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 . 2 . 1 监理依据包括: 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
2 . 2 . 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
2 . 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 . 3 . 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 。
2 . 4 履行职责
2 . 4 . 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 . 4 . 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
2 . 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
时间和份数: 按照通用条款规定 。
2 . 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属于委托人的财产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7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
3 .委托人义务
3 . 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7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 . 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 . 1 . 1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 X 正常工作酬金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 . 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 . 2 . 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 X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x 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 . 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 ,汇率为: / 。
5 . 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元)
首付款
工程完成 80 %工程量
70%
246609
第二次付款
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
20%
70460
最后付款
工程竣工验收后
10%
35229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双方签字并盖单位章后 。
6.2 变更
6 . 2 . 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 X 正常工作酬金 ÷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 . 2 . 3 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 X 正常工作酬金 ÷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 . 2 . 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 X 正常工作酬金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 . 2 . 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
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 进行调解。
7 . 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1 种方式:
( 1 )提请 驻马店市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 2 )向 /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 . 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 . 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 x 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8 . 8 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
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
9 .补充条款
1 、监理人对本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
2 、本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3 、监理项目机构人员全部到位承诺书、主要检测设备仪器到位承诺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监理人员可以根据工程的进度安排分期到位,但不能影响工程监理正常的需要。
4 、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必须常驻项目现场,业主将执行考勤制度,有特殊情况的,需书面报送并获得业主同意。
5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随施工标履约保证金时间。
6 、有以下行为之一均视为监理人违约,监理人应当按下表规定支付违约金。
序号
违约情形
违约责任
1
总监理工程师未到位或无故撤换的
双方另行约定
2
其他监理人员未到位或无故撤换的
双方另行约定
3
总监理工程师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将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新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双方另行约定
资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
监理其他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将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新派的监理人员资所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双方另行约定
5
监理检测设备仪器未到位
双方另行约定
6
未经委托人书面批准,总监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双方另行约定
7
总监理工程师无故缺勤
双方另行约定
8
其他监理人员无故缺勤
双方另行约定
9
因监理人过错,而致使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受到责令停工整顿
双方另行约定
10
监理人未按合同进行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监理的差错率超过 5 %,审查签署工程文件有重大出入、不实的,或不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期限实施监理的
双方另行约定
11
在工程质量或合同价款审查中,监理人有重大失误、弄虚作假或伪造签字的
双方另行约定
12
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无法将整套监理资料移交给委托人的
双方另行约定
注: ①、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职责,或抽查无故未在岗、未参加工地例会,均视同未到位,总监理工程师每次罚款人民币 1000 元,其他监理人员每人次罚款人民币 500 元。
②、以上违约金可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③、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得擅自更换,特殊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若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
④、由于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工期延期或停工,对监理单位费用不另外补偿,监理工期顺延。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 - 1 勘察阶段: / 8
A - 2 设计阶段: / -
A - 3 保修阶段: /
A - 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6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 - 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B-2 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B - 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B - 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