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复试工作细则
- 2026-03-26
项目名称: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复试工作细则
招标公司: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项目地区:河南 郑州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科学选拔、公平公正。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二)坚持分类选拔
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对于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重点考核其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对于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重点考核其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三)坚持严格管理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及时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科学确定复试方式,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对于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坚持优化服务
做实做细考生服务,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咨询渠道畅通,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特别是要为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的考试服务。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党委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人的教师(含行业企业专家)组成,严格选派参与招生复试工作的教师,并严格按照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的回避制度执行。同一学科专业的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将统一(不以研究方向组织复试),保证复试程序、内容对所有考生公平、公正。招生工作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
四、复试组织
(一)复试方式、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含笔试、面试)采取线下方式,原则上学院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时间: 2026 年 3 月 28 日 —3 月 29 日
面试时间: 2026 年 3 月 29 日(周日)上午 9 点
面试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4 楼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录屏。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课笔试。 每科目笔试时长为 1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复试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为准。
3. 外语水平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运用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4. 专业综合面试。 满分为 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等,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其中学术学位应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本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应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同时还注重考核考生的人文素养等。积极推进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对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考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的考核重点有所不同。
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水平面试在同一环节进行,总时长一般不低于 15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三)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
考生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 = (考生复试各科成绩之和 / 复试各科目满分总计) ×100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 = (考生初试成绩之和 / 初试科目满分总计) ×100×60%+ 复试成绩 ×40%
(四)复试流程
1. 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提交研究生院备案,并于规定时间在学院网站公示。
2. 确定复试名单。 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指标和生源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名单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统一进行公示。报考我院的统考考生初试成绩除应符合《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还须满足学校划定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 ;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计算复试人数不足 1 人时,进位为 1 人。请考生及时关注“华北水 利 水 电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 ( 网 址 : /yz/ )与学院网站上的信息。
3. 资格审查。 学院对普通计划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或复试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4. 复试。 学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
5. 报送复试结果。 学院复试成绩和结果经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研招办。
6. 公示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
7. 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对录取考生信息进行对照校验后,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数据。录取信息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调档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拟录取工作
根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学院视具体情况对已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拟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监督和争议处理
考生如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将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提起申诉。
学校研招办:电话 :0371—65790989
招生监督(学校纪委)电话: 0371—65790233
七、其他事宜
(一)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以教育部研招网审核结果为准。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统一使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 )。
(三)学院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统筹安排。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由学院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统筹确定。根据实际录取情况,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会发生变化,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严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七)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手机), 查看完整信息 (固话), E-mail:dongwenping@
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 QQ 群,群号: 978630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