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港投青悦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2026-03-26
项目名称: 河南港投青悦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KG-JS-202603020
招标公司: 郑州航空港卓远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项目地区:河南 郑州
河南港投青悦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时间:2026-03-26 14:20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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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河南港投青悦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项目编号: HKG-JS-202603020 交易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监督部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1.招标条件
河南港投青悦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6]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及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卓远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河南港投青悦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河南港投青悦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2招标编号:HKG-JS-202603020
2.3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4212.5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35%,机场限高192(规划高度以核算为准)。
2.4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方案深化设计(含评审费用)、景观方案、精装修方案(户内、公区、软装)、报建图设计、初步设计与初设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人防、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修(户内、公区、软装)、景观等各专业设计)、海绵城市、综合管网、幕墙设计、门窗深化、智能化、泛光照明、抗震支架、地下工程BIM设计、标识标牌及标线、设计材料样板、立面控制手册、地铁保护专项设计方案(含评审费用)等专项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等。
(2)设计服务范围:①负责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取得合格证;②配合清单编制答疑、图纸会审及重计量,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③配合参与设计人相关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④审核第三方深化图纸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牵头审核天然气、自来水以及电力等管线综合;⑤项目驻场服务(结合项目实际需求情况确定)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规定及规划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规定和规范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
2.6 设计周期:(1)概念方案设计规委会评审通过后7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2)方案深化设计完成后15天内完成全套初步设计及概算(含各专项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12天内完成施工图(含装修)设计;(3)主体施工图(含装修)完成后完成幕墙、BIM、门窗等各专项设计,具体完成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选取1家中标单位。
2.8 其他说明: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招标,招标时间不少于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同时须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类似住宅项目施工图设计业绩。
注:投标文件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2)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任意金额的发票或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或
中标公示公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提供承诺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1.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针对以上(2)、(3)项,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承诺为准)。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7日9时00分至2026年4月2日17时3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平台操作手册及相关文件合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相关资料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卓远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ykglzxgs@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gqjgk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