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全自动染色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3-27
项目名称: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全自动染色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XCZB19-2603033
招标公司: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物: 全自动染色机
项目地区:河南 洛阳
项目概况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全自动染色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商务楼23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XCZB19-2603033。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全自动染色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2 采购范围: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全自动染色机采购(详见参数要求)。
5.3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达到使用状态。
5.4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5合同履行期限:至该项目质保期结束。
5.6 质保期:整机质保期≥3年。
5.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材料。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3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4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
3.7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30日至 2026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商务楼2315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或网络方式领取
(1)现场领取: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现场缴纳文件费后领取采购文件。
(2)邮寄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文件费以公对公(不接受私对公)转账方式转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户名: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账号:6763 1009 0000 000 656;开户银行:中原银行洛阳纱厂路支行),转账时备注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全自动染色机采购项目文件费(可简写)。并将“银行回单、营业执照与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作为附件,“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寄地址”作为正文,“**公司领取**项目采购文件”作为邮件名称,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代理公司邮箱查看完整信息@163.com,我司收到邮件并核实内容后邮寄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
(3)网络方式: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③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信息(格式自拟,也可一并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
供应商将上述所需资料原件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至邮箱:查看完整信息@163.com。邮件和报名资料统一命名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报名资料。
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年04月09日0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及磋商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商务楼2216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官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36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2315室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7日
附件:
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