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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心电监护仪,除颤仪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2026-05-09

项目名称: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心电监护仪,除颤仪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公司: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采购标的物: 除颤仪心电监护仪

项目地区:河南 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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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心电监护仪、除颤仪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9日 16:27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T012

2.项目名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心电监护仪、除颤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55000.00元

最高限价:55000.00元(其中:心电监护仪:43000.00元/台;除颤仪:12000.00元/台)。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心电监护仪1台,除颤仪1台,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2交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5.3交货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

5.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5质保期:2年。

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依法免于注册或备案的,提供依法免注册或备案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最终结果以采购人现场查询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息、股东(出资人)查询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限内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至善楼3楼319室获取采购文件。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至善楼4楼409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5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至善楼4楼409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询价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本国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80号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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