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专项中介机构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 2026-05-09
项目名称: 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专项中介机构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招标公司: 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信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境外债专项中介机构服务项目、境外债专项中介服务
项目地区:河南 郑州
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专项中介机构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09 20:48:21 浏览量: 10
项目编号: HNZB[2026]N0327
一、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 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专项中介机构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3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境外债专项中介服务是专业机构为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境外债券提供的全流程配套服务,涵盖法律支持、信托托管、发行辅助等核心环节,是境外债顺利发行、合规存续的关键保障。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境外债券时,依托具备国际专业资质和丰富实操经验的中介机构提供专项服务,是确保发行流程合规、降低发行风险、保障各方权益的核心环节。境外债专项中介服务的核心职能在于,为发行人提供符合国际市场规则的专业化、规范化配套支持,协助解决境 外债 发行中的法律合规、资产托管、流程管控等难题,弥补发行人在境外市场规则认知、实操经验上的短板,保障境外债发行工作高效推进、合规落地。本次就集团境外债专项中介机构服务进行采购,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项目全部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相关服务成果之日止。
4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 包 1:5万元人民币(包含等额美元),包2:15 万元人民币(包含等额美元),包3:15 万元人民币(包含等额美元)。
5 .采用 直接 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包 1:
鉴于该项目是对于集团第四期境外债进行专项服务,第四期境外债于 2024年6月发行,发行主体为集团BVI子公司Zhongyuan Zhicheng Co.,LTD,当时选聘的BVI律所仅有一家。本项目现需由BVI律师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为保证该项目功能配套服务一致性,且该项目涉及的事项涉及集团重大商业秘密,该事项已经过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中共豫资控股集团委员会会议纪要2026-13号 ),根据《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直接采购及适用情形”第(四)款“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及第(一)款“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的规定,本次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从供应商“Ogier”处采购。
包 2:
鉴于该项目是对于集团第四期境外债进行专项服务,第四期境外债于 2024年6月发行,发行主体为集团BVI子公司Zhongyuan Zhicheng Co.,LTD,当时选聘的信托人仅有一家。本项目需由该笔债券的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该笔债项的信托人作为本次债券持有人的法定受托人,需认可程序合法性,见证表决全过程。为保证该项目功能配套服务一致性,且该项目涉及的事项涉及集团重大商业秘密,该事项已经过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中共豫资控股集团委员会会议纪要2026-13号 ),根据《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直接采购及适用情形”第(四)款“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及第(一)款“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的规定,本次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从供应商“信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CNCBI Trustee Limited ”处采购。
包 3:
该项目需选聘一家计票代理机构负责统一接收、统计及核验国际清算机构提交的持有人同意 /反对/弃权指示,鉴于该项目涉及的事项涉及集团重大商业秘密,且该事项已经过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中共豫资控股集团委员会会议纪要2026-13号 ),根据《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直接采购及适用情形”第(一)款“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的规定,为保证该项目的保密性,本次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从供应商“Kroll Issuer Services Limited”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包 1:
1.名称: Ogier
2.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28号中汇大厦11楼
包 2:
1. 名称: 信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CNCBI Trustee Limited
2.地址: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80楼中信银行(国际)
包 3:
1. 名称: Kroll Issuer Services Limited
2.地址:The News Building • 3 London Bridge Street • London SE1 9SG • UK
三、公示期限
202 6 年 5 月 10 日 8时00分至202 6 年 5 月 13 日 18 时 0 0分
四、异议反馈时限
202 6 年 5 月 10 日 8时00分至202 6 年 5 月 13 日 18 时 0 0分
五、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至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中环路 28号豫资控股大厦
联系人:屠腾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 金水区 纬四路 13号
联系人: 张庆波 徐芳芳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3 . 监督人 信息
名称: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中环路 28号豫资控股大厦
联系人:合规风控部 丁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七、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张阿礼
北京国基伟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高经
见附件
田志宏
河南世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高工
见附件
马志军
河南省皮革塑料研究所
高工
见附件
附件 : 《 直接 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 布时间: 二〇二 六 年 五 月 九 日
附件下载: 《直接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