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江淮生态城北部安置区一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室内水电安装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合同备案
- 2026-05-11
项目名称: 罗山县江淮生态城北部安置区一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室内水电安装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合同备案
招标公司: 罗山县交运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河南昊之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室内水电安装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
项目地区:河南 信阳
委托人 (全称):罗山县交运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人 (全称):河南昊之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下述工程 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罗山县江淮生态城北部安置区一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室内水电安装工程 ;
2.工程地点: 罗山县辖区内 ;
3.工程规模: 一期项目构成 :由11栋二类高层住宅、一栋公共服务设施及管理用房、地下室(含地下车库、设备房、人防工程)、总图竖向、外网项目等。本次合同内容为室内水电安装工程。
4.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 2000万元;
5.工期: 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监理合同书/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 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