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江淮生态城安置区项目(北部安置区A地块兴和社区安置点一期项目)-9#,10#,11#,12#楼地上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合同备案
- 2026-05-11
项目名称: 罗山县江淮生态城安置区项目(北部安置区A地块兴和社区安置点一期项目)-9#,10#,11#,12#楼地上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合同备案
招标公司: 罗山县交运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安置区项目、地上建筑装饰安装工程
项目地区:河南 信阳
委托人 (全称): 罗山县交运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人 (全称): 河南育兴建设工程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罗山县江淮生态城安置区项目 (北部安置区A地块兴和社区安置点一期项目)9#、10#、11#、12#楼地上建筑装饰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 罗山县江淮生态城,东侧靠近纵北八路,南临龙池大道,西临罗湖东路,北临北纬西二路 ;
3.工程规模: 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所含的全部内容 ;
4.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 76587396.27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