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数字印刷产业园区(数字印刷项目)VOCs收集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5-11
项目名称: 中原数字印刷产业园区(数字印刷项目)VOCs收集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河南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VOCs收集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VOCs收集处理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配套服务
项目地区:河南 郑州
一、招标条件
中原数字印刷产业园区(数字印刷项目)VOCs收集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
*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河南新华印刷集团搬迁至中原数字印刷产业园区(数字印刷项目)后,为确保新园区启动时VOCs收集处理系统可完成安装、调试并顺利投用,拟实施本VOCs收集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2.2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的核心内容为中原数字印刷产业园区(数字印刷项目) VOCs 收集处理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配套服务。投标人需依据产业园的 产生VOCs的生产设备 清单、设备布局、涉气工艺、 VOCs 收集处理系统安装位置及实际工况,开展全面需求分析并进行定制化方案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配套提供操作技能培训、维保技术指导及售后服务支持。
2.3 项目预算:752万元(含税,税率为13%)。
2.4 采购及安装周期:主体设备及主体管线4个月,设备集气罩根据招标人设备安装进度,最晚不超过2028年6月30日。
2.5 质保期:12个月,所有设备及其各类部件(不包含耗材),若国家有强制性质量保证期且该期限超过12个月,或设备原厂质保期长于12个月的,均以其中期限较长的质保期为准。
2.6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属地相关标准且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是具备本次招标内容(VOCs收集处理系统)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对其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函(说明:一个制造商仅能授权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具备废气治理的履约能力(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VOCs治理类似业绩不少于一个(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完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含三表一附注),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当前时间节点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
(1)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须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的带页眉页脚网页打印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日之后,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经查询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进行网上即时查询,即时查询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6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进行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情况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进行网上即时查询,即时查询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2)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两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项目主要服务团队成员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05月12日至2026年05月18日 ,每日上午8:3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09室)领取文件。
4.3 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4.5 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6 年06月0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5.2 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商务22层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五路12号
联 系 人:阎 凯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电子邮件:xcgj2209@163.com
2026 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