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老干部教育活动中心三年期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5-11
项目名称: 郑州市老干部教育活动中心三年期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郑州市老干部教育活动中心
项目地区:河南 郑州
郑州市老干部教育活动中心三年期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市老干部教育活动中心三年期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WB-2026-013
1.2项目名称:郑州市老干部教育活动中心三年期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维保最高限价金额:12万/年(人民币)、三年维保预算:36万元(人民币)
1.5采购范围: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广播、消防对讲系统、消防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防火卷帘门系统。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6年6月1号-2029年5月31号)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资质。(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 号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关于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的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在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备案,备案基本信息服务类型须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且供应商名称须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备案的单位名称一致,提供查询截图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相关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供应商应提供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5月12日至2026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①邮箱方式进行获取文件,通过邮件方式获取文件的,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749968080@qq.com ,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3、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6年05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第一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05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第一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5.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到磋商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和《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由成交人以现金、电汇等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郑州市老干部教育活动中心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37号
联系人:田老师
电 话:0371—67170599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联系人:孙先生
Email:1749968080@qq.com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026年 05 月11日
202605查看完整信息06355406